2015.02.17

第164期鼎文考訊電子報

中壢

警專學校報考的四大優勢:

1. 報考資格門檻低

只要是25歲以下,高中職、五專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男生身高達165公分,而女生身高達160公分,即可報考。

2. 入學考試名額多、考科好準備

104年總計招生名額為2057人(男生1850人,女生207人),警專考試分甲組和乙組,考試科目與大學指考相仿,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可與大學學測同時報考,無須重新準備。

3. 就學及生活費用免煩惱

就讀警專二年享公費補助,外加生活津貼約40萬。且能接受完整的警察教育,男生還可以不用當兵,警專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會授予副學士學位證書。

4. 入學等於是未來從事公職之保障

警專畢業後參加內軌特種警察考試,據統計第一試的錄取率幾乎接近100%,相較之下,若非警專生,參加外軌一般警察考試的錄取率只有15%~24% 左右,因此警專生就等於是未來從事公職的保證!!。通過特考後比照公務人員福利,除月薪5萬元起跳,加警勤津貼、年終獎金最高可達4.5個月,並享生育津貼、每年國民旅遊金等福利!快來看看警專考試的重要事項!

※重要考試事項

報考時間:

考試

報名日期

初試日期

複試日期

報名方式

104年警察專科學校
警員班34期招生

104年3月23日至4月1日

104年5月17日

(分台北及高雄考區)

約104年7月6日至7月10日

採網路報名

●104 年招生類組名額、報考資格及應考科目:

招生類組

名額

報考資格

考試科目

甲組

消防安全科

237

1.25歲以下(即中華民國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高中職畢業或專科畢業等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大學、二專在學學生可以報考,但五年制專科學校三、四年級在學學生,不得報考。)
 

初試: ◎國文(含作文40%)、※英文、※甲組數學、※物理、※化學
複試: 體檢、體測、口試、身家調查

27

海洋巡防科

83

10

乙組

行政警察科

1530

初試: ◎國文(含作文40%)、※英文、※乙組數學、※中外歷史、※中外地理
複試: 體檢、體測、口試、身家調查

170

附註1.「※」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2. 體能測驗合格標準:

(1) 負重:男生負重 40 公斤連續行走達 20 公尺,女生負重 30 公斤連續行走達 20 公尺。

(2) 立定跳遠:男生需及 190 公分,女生需及 130 公分。

3. 體檢、口試、身家調查請詳參簡章

計分方式:

1. 甲組:國文加百分之 50 計分,以 150 分為滿分;物理、化學兩科各加百分之 25 計分,各以 125 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

2. 乙組:國文、英文各加百分之 50 計分,以 150 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

3. 各科(國文作文部分除外)均採電腦閱卷選擇題,區分為單選題、多重選擇題兩類。單選題未作答者不給分,答錯者不倒扣。多重選擇題每題五個選項各自獨立其中至少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每題皆不倒扣,五個選項全部答對得該題全部分數,只錯一個選項可得一半分數,錯兩個或兩個以上選項不給分。

錄取方式:

( ) 初試 ( 筆試 )

1. 考生按筆試各組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參加複試,如有總分相同者,以國文較高者優先;國文再同分者,甲組依序以物理、化學、數學、英文較高分者優先;乙組依序以中外歷史、中外地理、數學、英文較高者為優先。

2. 筆試科目有一科 0 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後未達 60 分以上者,或物理、化學分數加權計分後未達低標準者,均不予錄取。 ( 低標準係:依該科分數高低,後 50% 者之平均分數計算,但 0 分者不計 )

( ) 複試:

1. 體能測驗、口試、體格檢查、身家調查等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複試合格者,按其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為各科正取生,至滿額為止;其餘列為備取生,甲組備取生不分科,遇缺按成績順序依序遞補。

3. 甲組考生成績,除按其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外,尚依其志願順序擇優錄取。如第一志願科別未及錄取,而符合第二志願正取者,則依第二志願錄取。

4. 甲組正取生,入學後遇有缺額時,得依成績順序申請改以第一志願科別遞補,經遞補後不得再行變更,其所遺缺額,再依成績順序遞補。

● 專科警員班(正期組)畢業出路

1. 畢業成績優良者可進入警大深造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第 2 條規定,凡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第 1 名至第 3 名,於警察、消防或海巡機關服務滿 1 年,成績優良者,每年甄選 1 名至 10 名,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一年級。

2. 畢業後分發任職: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特考,及格後依機關缺額分發任職,任職後每月薪資約五萬元,各科分發工作性質如下 :

組別

科別

考試及格分發機關

工作性質

甲組

消防安全科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考試各等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消防署分發任職。

擔任消防勤務工作,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值勤(包括:防災宣導、備勤、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等勤務),主要從事水災預防、火災調查、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災害管理等工作。

海洋巡防科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考試各等水上警察人員類科或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格後,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分發任職。

1.航海組:負責船艇駕駛、航儀操作、通訊聯繫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
2.輪機組:負責船艇艙面以下主、副機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勤務),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海洋災害救護、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等工作。

乙組

行政警察科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考試各等相關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任職。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經營、犯罪預防、交通執法、群眾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近年錄取率、初試正取錄取分數:

組別

科別

性別

100

101

102

103

錄取率

錄取
分數

錄取率

錄取
分數

錄取率

錄取
分數

錄取率

錄取
分數

甲組

消防安全科、海洋巡防科

13.99%

334.25

21.80%

321.25

19.43%

336.50

25.58%

339.25

8.49%

347.25

11.48%

357.75

9.94%

376.50

13.15%

399.75

乙組

行政警察科

16.66%

302.93

17.56%

316.75

16.45%

343.25

18.67%

329.5

5.60%

384.35

5.92%

385.00

5.85%

430.25

6.93%

418.25

※投考組合

警專考試僅須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應試科目跟中油僱員、自來水評價人員和台電養成班等部分國營事業考試類別相近。亦可以多準備一些科目,可以增加更多的選擇機會。 以下就來看投考組合:

警專考試一魚多吃投考組合:(考試皆為選擇測驗題型)

考科

警專考試 -

中油僱員 -

自來水評價人員 -

台電養成班 -
配電線路維護

台電養成班 -
配電線路施工

國文

英文

物理

化學

數學

一般法律
常識

公民

電子計算機
概論

基本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