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思源,卡位趁現在!!非考不可
★ 門檻低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
★ 考科少好準備,皆為選擇題適合短期衝刺!
★ 可選擇分發地區,照顧家庭好方便
★ 起薪近2萬6起跳,調薪升遷透明、福利健全
★ 近五年皆為國營事業退休高峰潮,把握機會,加入鐵飯碗!
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105年5月16日~105年5月26日
◎測驗日期:第一試(筆試)105年6月25日,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105年7月25日
◎報名資格:65歲以下、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 (個別類科資格限制請見簡章)。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上金融研訓院網站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考試類組及科目
★(考科少,皆為選擇題型)
類別
|
錄(備)取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推薦書籍及課程
|
技術士操作類-甲
(機電)
|
65(39)
|
1.一般法律常識
2.公民
3.電子計算機概論
4.國文閱讀測驗
共同科目書籍
共同科目課程
|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基本電學
|
操作類甲書籍
操作類甲課程
|
技術士操作類-乙
(淨水、管線、水源)
|
33(20)
|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自來水工程概要
|
操作類乙書籍
|
技術士化驗類
|
7(4)
|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水質檢驗操作需知
|
化驗類書籍
化驗類課程
|
技術士裝修類
|
56(33)
|
1.高中(職)配管裝修
2.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
裝修類書籍
裝修類課程
|
技術士工程類
|
30(18)
|
1.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
2.電腦繪圖(AutoCad)
|
工程類書籍
工程類課程
|
營運士業務類
|
70(42)
|
1.企業管理概要
2.英文
|
業務類書籍
業務類課程
|
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
27(16)
|
1.企業管理概要
2.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
抄表類書籍
抄表類課程
|
營運士行政類
|
18(11)
|
1.土地法規
2.民法物權編
|
行政類書籍
行政類課程
|
教戰守則
※(以營運士業務類為例)
【一般法律常識、公民】
一般法律常識加上公民共約20題左右,包括民事法、一般法律常識、基礎經濟學等,除了藉由日常生活累積相關的答題技巧,亦可多做題目吸收相關知識。
【電子計算機概論】
約20題左右,建議平時可參考各種電腦相關操作手冊如一般文書軟體的word和excel等,另外,如果對於電腦沒有基礎,亦可透過電腦雜誌或是相關的題目練習增加概念。
【國文閱讀測驗】
閱讀測驗題目約5題,有可能考白話文學,亦有可能考文言文,建議透過多看讀物的方式,提高閱讀文章的速度與理解能力。
【企業管理概要】
約50題左右,企業管理包括許多需背誦記憶的原理原則,和要理解靈活運用的內容,所以一定要把課本或是上課講義讀熟,並能夠舉一反三觸類旁通,搭配多做題目,應可快速吸收。
【英文】
約50題左右,由於題目數不少,因此要充分利用時間,萬一答題答到一半卡住了,就不要想太久,避免時間不夠用,依照以往配分來說,字彙約40分,文法約40分,會話測驗約10分,閱讀測驗約10分,會話和閱測通常比較花時間,所以要注意作答時的時間分配。
► 自來水歷屆考題觀看: 點選
自來水公司招考不像高普考考試每年有固定時間舉行,但其優勢在於考科少、皆為選擇題型出題,故有利於短期衝刺準備。建議考生可同時準備相近考科之考試,即可一魚多吃,增加上榜機會
工作內容與分發地區
★考生可以依循志願選擇分發地區,就近工作
類別
|
工作內容
|
分發區處(名額)
|
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
|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 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 24 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一區(11)、二區(9)、三區(6)、四區(10)、 五區(8)、六區(5)、七區(6)、八區(3)、 九區(1)、十區(3)、十二區(3)
|
技術士操作類-乙(淨水、管線、水源)
|
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 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 24 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一區(7)、二區(5)、三區(3)、四區(3)、 五區(3)、七區(6)、八區(1)、十區(3)、 十二區(2)
|
技術士化驗類
|
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
一區(2)、二區(1)、三區(1)、四區(2)、 七區(1)
|
技術士裝修類
|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 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檢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處北、中、南區隊轄區為主,並須具汽車駕 照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一區(3)、二區(8)、三區(7)、四區(15)、 五區(7)、八區(2)、九區(5)、十區(4)、 十二區(1)
|
技術士裝修類
(檢漏人員)
|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 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檢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處北、中、南區隊轄區為主,並須具汽車駕 照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漏水防治處北區隊(派駐新竹湖口)(1)、 漏水防治處中區隊(派駐南投名間)(2)、 漏水防治處南區隊 (派駐高雄前鎮)(1)
|
技術士工程類
|
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
一區(1)、二區(3)、三區(6)、四區(3)、 五區(1)、七區(2)、八區(3)、十區(3)、 北工(3)、中工(5)
|
營運士業務類
|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 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一區(5)、二區(9)、三區(6)、四區(13)、 五區(4)、六區(5)、八區(4)、九區(10)、 十區(1)、十二區(6)
|
營運士業務類(限身障人員報考)
|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 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二區(2)、七區(3)、九區(1)、十一區(1)
|
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
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 常之通知等相關業務。
2.外勤工作,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3.抄表作業以步行方式逐戶查抄,倘表位上有重物須搬移方能執行抄表作業, 又水表多位於樓頂,須爬至樓頂抄表,係需體力、腳力及眼力之工作。
|
一區(1)、二區(12)、六區(4)、八區(1)、 九區(1)、十一區(1)、十二區(7)
|
營運士行政類
|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一區(3)、二區(2)、三區(5)、六區(1)、 七區(1)、九區(1)、十區(2)、北工(2)、 中工(1)
|
各類科所需證照及加分標準
報考類別
|
證照種類及加計標準
|
操作類-甲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用電設備檢驗、機電整合、變 電設備裝修、儀表電子、工業儀器、工程泵(幫浦)類檢修、工業電子、 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操作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者之一者,加計筆試
|
操作類-乙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勞工衛生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毒性化學物 質管理人員、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自來水事業 技術人員考驗-操作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者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2 分: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堆高機操作
|
化驗類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化工(或化學)技術士證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化驗類 2. 持有下列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 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
工程類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5 分: 工程類科技師證書、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甲 級工程測量技術士、甲級建築製圖技術士、甲級配管技術士、自來水 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甲級、甲級營造工程管理、甲級建築工程管 理、甲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甲級工業配線技術士、甲級室內配線(屋 內線路裝修)技術士、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3 分: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工地主任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 結業證書、乙級工程測量技術士、乙級建築製圖技術士、乙級自來水 管配管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乙級、乙級營造工程 管理、乙級建築工程管理、乙級電力電子技術士、乙級配管技術士、 乙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乙級室內配線(屋內 線路裝修)技術士、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3. 持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2 分: 勞工安全衛生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丙級、丙級自 來水管配管技術士、丙級電力電子技術士、丙級配管技術士、丙級工 業用管配管技術士、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 修)技術士、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重機械操作-挖掘機技術 士、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
|
裝修類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水匠技術士證、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3 分: 甲種電匠、乙級以上室內配線技術士證、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
3.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2 分: 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乙種 電匠、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
4. 報考檢漏人員持有「手排駕照」者,加計筆試成績:1 分。
|
備註:
1. 持有上列類別多項證照者,以其中一項證照擇優加計,未列者不予加分。
2. 各證照生效日期均為 105 年 5 月 26 日以前,且複試時應繳驗仍有效之證照正本, 需定期更新之證照請按期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