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第193期鼎文考訊電子報

台中

飲『水』思源,卡位趁現在!!非考不可

★ 門檻低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
★ 考科少好準備,皆為選擇題適合短期衝刺!
★ 可選擇分發地區,照顧家庭好方便
★ 起薪近2萬6起跳,調薪升遷透明、福利健全
★ 近五年皆為國營事業退休高峰潮,把握機會,加入鐵飯碗!

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105年5月16日~105年5月26日

◎測驗日期:第一試(筆試)105年6月25日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105年7月25日

◎報名資格:65歲以下、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 (個別類科資格限制請見簡章)。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上金融研訓院網站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考試類組及科目

★(考科少,皆為選擇題型)

類別

錄(備)取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推薦書籍及課程

技術士操作類-甲

(機電)

65(39)

1.一般法律常識
2.公民
3.電子計算機概論
4.國文閱讀測驗

共同科目書籍

共同科目課程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基本電學

操作類甲書籍

操作類甲課程

技術士操作類-乙

(淨水、管線、水源)

33(20)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自來水工程概要

操作類乙書籍

技術士化驗類

7(4)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水質檢驗操作需知

化驗類書籍

化驗類課程

技術士裝修類

56(33)

1.高中(職)配管裝修
2.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裝修類書籍

裝修類課程

技術士工程類

30(18)

1.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
2.電腦繪圖(AutoCad)

工程類書籍

工程類課程

營運士業務類

70(42)

1.企業管理概要
2.英文

業務類書籍

業務類課程

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27(16)

1.企業管理概要
2.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抄表類書籍

抄表類課程

營運士行政類

18(11)

1.土地法規
2.民法物權編

行政類書籍

行政類課程

教戰守則

※(以營運士業務類為例)

【一般法律常識、公民】

一般法律常識加上公民共約20題左右,包括民事法、一般法律常識、基礎經濟學等,除了藉由日常生活累積相關的答題技巧,亦可多做題目吸收相關知識。

【電子計算機概論】

約20題左右,建議平時可參考各種電腦相關操作手冊如一般文書軟體的word和excel等,另外,如果對於電腦沒有基礎,亦可透過電腦雜誌或是相關的題目練習增加概念。

【國文閱讀測驗】

閱讀測驗題目約5題,有可能考白話文學,亦有可能考文言文,建議透過多看讀物的方式,提高閱讀文章的速度與理解能力。

【企業管理概要】

約50題左右,企業管理包括許多需背誦記憶的原理原則,和要理解靈活運用的內容,所以一定要把課本或是上課講義讀熟,並能夠舉一反三觸類旁通,搭配多做題目,應可快速吸收。

【英文】

約50題左右,由於題目數不少,因此要充分利用時間,萬一答題答到一半卡住了,就不要想太久,避免時間不夠用,依照以往配分來說,字彙約40分,文法約40分,會話測驗約10分,閱讀測驗約10分,會話和閱測通常比較花時間,所以要注意作答時的時間分配。
自來水歷屆考題觀看: 點選

自來水公司招考不像高普考考試每年有固定時間舉行,但其優勢在於考科少、皆為選擇題型出題,故有利於短期衝刺準備。建議考生可同時準備相近考科之考試,即可一魚多吃,增加上榜機會

工作內容與分發地區

★考生可以依循志願選擇分發地區,就近工作

類別

工作內容

分發區處(名額)

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 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 24 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一區(11)、二區(9)、三區(6)、四區(10)、 五區(8)、六區(5)、七區(6)、八區(3)、 九區(1)、十區(3)、十二區(3)

技術士操作類-乙(淨水、管線、水源)

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 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 24 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一區(7)、二區(5)、三區(3)、四區(3)、 五區(3)、七區(6)、八區(1)、十區(3)、 十二區(2)

技術士化驗類

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一區(2)、二區(1)、三區(1)、四區(2)、 七區(1)

技術士裝修類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 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檢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處北、中、南區隊轄區為主,並須具汽車駕 照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一區(3)、二區(8)、三區(7)、四區(15)、 五區(7)、八區(2)、九區(5)、十區(4)、 十二區(1)

技術士裝修類

(檢漏人員)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 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檢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處北、中、南區隊轄區為主,並須具汽車駕 照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漏水防治處北區隊(派駐新竹湖口)(1)、 漏水防治處中區隊(派駐南投名間)(2)、 漏水防治處南區隊 (派駐高雄前鎮)(1)

技術士工程類

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一區(1)、二區(3)、三區(6)、四區(3)、 五區(1)、七區(2)、八區(3)、十區(3)、 北工(3)、中工(5)

營運士業務類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 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一區(5)、二區(9)、三區(6)、四區(13)、 五區(4)、六區(5)、八區(4)、九區(10)、 十區(1)、十二區(6)

營運士業務類(限身障人員報考)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 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區(2)、七區(3)、九區(1)、十一區(1)

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 常之通知等相關業務。

2.外勤工作,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3.抄表作業以步行方式逐戶查抄,倘表位上有重物須搬移方能執行抄表作業, 又水表多位於樓頂,須爬至樓頂抄表,係需體力、腳力及眼力之工作。

一區(1)、二區(12)、六區(4)、八區(1)、 九區(1)、十一區(1)、十二區(7)

營運士行政類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一區(3)、二區(2)、三區(5)、六區(1)、 七區(1)、九區(1)、十區(2)、北工(2)、 中工(1)

各類科所需證照及加分標準

報考類別

證照種類及加計標準

操作類-甲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用電設備檢驗、機電整合、變 電設備裝修、儀表電子、工業儀器、工程泵(幫浦)類檢修、工業電子、 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操作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者之一者,加計筆試

操作類-乙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勞工衛生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毒性化學物 質管理人員、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自來水事業 技術人員考驗-操作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者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2 分: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堆高機操作

化驗類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化工(或化學)技術士證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化驗類 2. 持有下列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 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工程類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5 分: 工程類科技師證書、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甲 級工程測量技術士、甲級建築製圖技術士、甲級配管技術士、自來水 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甲級、甲級營造工程管理、甲級建築工程管 理、甲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甲級工業配線技術士、甲級室內配線(屋 內線路裝修)技術士、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3 分: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工地主任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 結業證書、乙級工程測量技術士、乙級建築製圖技術士、乙級自來水 管配管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乙級、乙級營造工程 管理、乙級建築工程管理、乙級電力電子技術士、乙級配管技術士、 乙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乙級室內配線(屋內 線路裝修)技術士、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3. 持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2 分: 勞工安全衛生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丙級、丙級自 來水管配管技術士、丙級電力電子技術士、丙級配管技術士、丙級工 業用管配管技術士、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 修)技術士、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重機械操作-挖掘機技術 士、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

裝修類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 5 分、乙級 3 分、丙級 2 分: 水匠技術士證、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3 分: 甲種電匠、乙級以上室內配線技術士證、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

3.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 2 分: 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乙種 電匠、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

4. 報考檢漏人員持有「手排駕照」者,加計筆試成績:1 分。

備註:

1. 持有上列類別多項證照者,以其中一項證照擇優加計,未列者不予加分。

2. 各證照生效日期均為 105 年 5 月 26 日以前,且複試時應繳驗仍有效之證照正本, 需定期更新之證照請按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