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98年2月27日止
二、錄取名額: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候用人員自榜示錄取之日起遇缺依序遞補,於下次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三、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經公立或教學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者
3、男性須服兵役期滿退伍或免役持有證明文件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撤銷或患精神病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5、具雙重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十年之人員,不得報考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98年3月13日(星期五)
二、考試地點: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樓大禮堂
三、考試科目:筆試(60%)+口試(40%)
節次 |
時間 |
科目 |
備註 |
第一節 |
0830-0950 |
國文 |
佔30% |
第二節 |
1010-1130 |
法律常識 |
佔30% |
第三節 |
1400-結束 |
口試 |
原始成績低於70分不予錄取 |
推薦書籍:國文、法律常識
四、待遇:報酬按學歷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支給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