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98年2月20日,親自至新竹地方法院人事室報名(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46號4樓,聯絡電話:(03)5210022分機115董科員),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格:
1、大學法律系(所)畢業,男女不拘(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指貪污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或患精神病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且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考量
三、錄取名額:依成績擇優錄取若干名,列為儲備候用人員,於下次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資格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筆試於98年2月26日(星期四)舉行、口試另行通知
二、考試地點:筆試於2樓大禮堂舉行、口試另行通知
三、考試科目:筆試70%+口試30%(尚有輸入測驗,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須達10個字以上,始得參加口試)
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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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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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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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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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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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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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科各以100分計,筆試成績擇優參加口試專業科目平均成績需達5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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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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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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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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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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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籍:國文、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四、待遇:
1、以大學學歷聘用者,自360薪點起敘;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376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424薪點
2、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392薪點起敘;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08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472薪點
3、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424薪點起敘;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40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520薪點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