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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98年聘用法官助理甄試

  • 更新日期
    2009.02.16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2009/02/18 ~ 2009/02/25
考試日期
2009/03/06 ~ 2009/03/06

考試地點

筆試於1樓少年教室及5樓電腦教室、口試於3樓簡報室

口試於98年3月18日上午9時30分起

其他附件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98年2月18日至98年2月25日,親自或委託至苗栗地方法院人事室報名。(地址: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5樓,聯絡電話:037-330083轉分機511〜513)

二、報名資格:

1、大學法律系(所)畢業,男女不拘(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檢查合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錄取名額:擇優錄取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遇缺聘用,候用人員至本院下次辦理甄試榜示之日前未獲聘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筆試於98年3月6日上午9時起至16時20分止、口試於98年3月18日上午9時30分起

二、考試地點:筆試於1樓少年教室及5樓電腦教室、口試於3樓簡報室

三、考試科目:

科目
比重
附註
國文
佔60%
每科各以100分計,其中1科零分者不予錄取
民法、民事訴訟法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電腦中文打字測驗
佔10%
速度乘以正確率,每分鐘40字以60分計,每增減1字加減打字總分1分,最高計算至100分
口試
佔30%
就應試人之法律常識、一般常識、儀表、談吐評分,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推薦書籍:國文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四、待遇:

1、以大學學歷聘用者,自360薪點起敘;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376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424薪點

2、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392薪點起敘;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08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472薪點

3、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424薪點起敘;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40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520薪點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