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最新考訊>警察大學九十三年警佐班第二十四期第三類(刑事類)招生考試
歷屆考古題討論區

提供您各種國家考試、國營事業招考 (台電中油台水中華電信招考等) 及專技證照考古題,題目還在陸續增加中。

歷屆考古題討論區
鼎文公職題庫網

涵蓋公職國考、專技證照、公民營機關、金融證照等題目。並針對試題做精闢解析, 每科數千題可供大量練習,是您上榜利器。

最新考訊

警察大學九十三年警佐班第二十四期第三類(刑事類)招生考試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地點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一、報名日期:自九十三年五月十日至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止。

二、報名地點:請將報名書表送繳所屬警察機關收轉。警察機關完成初審後,務請於九十三年五月二
  十一日前將考生資料郵寄或送達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延誤考試作業(本校住址:333桃園
  縣龜山鄉大崗村樹人路五十六號)。

三、招生名額:五十名。

四、考試日期:九十三年六月十九、二十日(星期六、日)。

五、招考對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併連續任警察工作滿十年以上。【相關應考資格及規定依警佐班第
  二十四期第三類(刑事類)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1‧現任刑事小隊長,併計巡佐或同序列職務合計滿三年。
 2‧現任巡佐或同序列職務合計滿三年,且曾任刑事小隊長、刑事巡佐、偵查員或刑警隊員等職務
   年資滿五年。

六、考試科目及方式:
 1‧考試科目:國文、憲法、警察法規(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刑法及刑事
   訴訟法概要、犯罪偵查實務(偵查犯罪規範及現場勘查),共計五科。
 2‧命題方式:採申論、測驗合併命題。
  (1)國文:作文占百分之四十、公文占百分之二十(以上採申論題)、國學常識占百分之四十
     (測驗題)。
  (2)其餘四科:申論題占百分之五十、測驗題占百分之五十。

七、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占百分之五十,現職資績計分占百分之五十。

八、受訓期間: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至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為期四個月。

九、結業任用:結業後返原服務機關以刑事分隊長或偵查員(一)職務任用,管制滿三年始准改調。
  如原服務機關無相當職缺時,依結業人員在校學業成績先後,並參照志願地區依序分發陞補,如
  放棄分發陞職時,仍返原服務機關服務,遇缺按資績計分順序陞補。

十、簡章購買:
 1‧發售日期:九十三年五月三日至十四日。
 2‧購買地點: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及台北聯絡處(台北市中華路二段三號),每份工本費新台幣
   五十元。
 3‧函購方式:請在郵寄信封左上角註明「購買警佐班招生簡章」,每份工本費新台幣五十元(請
   至郵局購小額匯票,兌款局書寫桃園郵局、受款人為中央警察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及附中式
   大型回郵信封乙個貼足郵資,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逕寄333桃園縣龜山鄉大崗村樹人路
   五十六號中央警察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收。
 4‧統一購買:本校為服務同仁方便購買招生簡章及報名書表,委請各警察機關協助調查所屬需求
   數量,欲購買者,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前可向所屬警察機關登記購買,屆時本校員生消費合
   作社將郵寄各警察機關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