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限制:從業人員於95年8月1日後如欲報名另一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時,則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本項測驗適用於現行13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試者(一、證券商業務人員二、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四、期貨商業務員五、期貨交易分析人員六、投信投顧業務員七、股務人員八、票券商業務人員九、信託業業務人員十、銀行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銀行內控與內稽測驗)十一、人身保險業務員十二、財產保險業務員十三、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二、考試科目:
科目範圍:
金融市場常識(50%) |
金融市場從業人員職業道德(50%) |
1、金融體系5%
2、證券期貨市場15%
3、銀行實務5%
4、信託實務5%
5、貨幣市場實務5%
6、保險實務15% |
1、業務推廣與招攬
2、受託執行業務
3、告知義務與通知
4、誠實信用原則
5、有關利益衝突
6、保密原則
7、遵守法律規範與自律 |
三、及格標準:本項測驗以每科成績均達70分為合格。測驗合格者,由本院發給測驗合格證明書
資料來源: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