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發文字號:選特字第0931500383號
主旨:舉辦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依據: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考試院第十屆第八十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六)至八月二十二日(星期日)。
貳、考試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
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參、考試地點:台北市
肆、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時間:應考人應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
交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二、標準: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
則」之規定辦理(請詳閱應考須知)。
伍、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六月七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郵寄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之一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三、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一)函購:
1、時間:自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至六月三日止。
2、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四號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五十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十五元,如函購兩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
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0五九三一二三一,帳戶:考選部員工
消費合作社,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四號),並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
儲金收據連同貼足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一二0公克,郵資請洽郵局)之大型
回件信封一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註明「函購九十三年調查特考報名書
表」,寄至前開地點,憑以寄發。雖經郵政劃撥,但未依規定或逾函購期間始將劃撥收據寄
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二)現購:
1、時間:自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六月七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五時止(星期
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四號號國家考試試務中心一
樓;電話:(0二)二二三六三四九一或二二三六九一八八轉三二一五)。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三十五元。
陸、後備軍人之優待: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應繳交報名費依照規定數額減半優待。
柒、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