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條件:
1、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註、具有大學、獨立學院、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及在學生持有學生證(有蓋註冊章)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相關學歷證明資料請於應考時繳交予監試人員)
二、考試科目: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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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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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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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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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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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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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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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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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科目內容:
1、信託法規:信託法、信託業法、信託業法施行細則、信託相關稅務法規、相關行政規章與函令
2、信託實務:金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融資產證券化、保管銀行業務、信託稅務實例、其他相關信託實務
三、及格標準:本項測驗二科總分達140分為合格,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
資料來源: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