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進人員應考資格:
1、 應考第六、八、十、十一職等人員應具各該職等以上職務應具之學歷,但應考第十一職等人員不受所定類科之限制。
2.、男性者限役畢或免役人員。
3、學歷限制: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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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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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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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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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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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管理、水產有關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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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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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管理、水產、家政、食品、理工、觀光有關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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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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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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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類別及科目:新進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占 60 %,口試占 30 %,經歷審查占 10 %。
新進人員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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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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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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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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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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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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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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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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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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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等人員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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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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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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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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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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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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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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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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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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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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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省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