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條件: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年齡:不限(惟年齡滿65歲應強制退職者不予錄取)
3、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99年7月31日(含)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4、學經歷、工作經驗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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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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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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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政風人員 |
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取得學士學位者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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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法務人員 |
3職等-土木工程人員 |
3職等-會計人員 |
需具會計相關實務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
5職等-電機工程人員 |
研究所畢業,且取得碩士學位者 |
【以下擇一即可】
1. 曾任公務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 ( 含已民營化 ) 從事土地開發或營建工作四年以上,其中薦任 ( 或相當薦任 ) 電機工程職組二年以上或任土地開發主管二年以上者。
2. 曾在民營企業從事新建工程機電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課長級 ( 或相當職位 ) 主管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3. 曾任以上 1 、 2 款所列條件之服務機關工作資歷合計四年以上,其中任課長級 ( 或相當職位 ) 主管職務二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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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等-建築工程人員 |
研究所畢業,且取得碩士學位者 |
【以下擇一即可】
1. 曾任公務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 ( 含已民營化 ) 從事土地開發或營建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薦任 ( 或相當薦任 ) 土木工程職組二年以上或土地開發主管二年以上者。
2. 曾在民營企業從事房地產投資開發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課長級 ( 或相當職位 ) 主管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3. 曾在公民營企業從事建築或營建工程職務四年以上,期間曾任課長級 ( 或相當職位 ) 或專案主管職務二年以上者。
4. 曾任以上 1 、 2 、 3 款所列條件之服務機關工作資歷合計四年以上,其中任課長級 ( 或相當職位 ) 主管職務二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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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體格與其它請詳見簡章
二、錄取名額與工作內容:總計10名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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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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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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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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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政風人員 |
辦理民、刑事訴訟及處理商標維護,以及辦理其他政風相關業務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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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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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法務人員 |
辦理民、刑事、行政爭議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事務。並辦理商標、專利、及著作權之維護與公司登記業務等相關事項。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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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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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土木工程人員 |
總公司之建物維護與修繕、各單位辦公場所之規劃 / 發包 / 監工與工程之執行。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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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會計人員 |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可獨立作業,並熟悉 Excel 及 Word 軟體操作。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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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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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等-電機工程人員 |
電氣工程設計 / 電機機械、冷凍空調設備及儀表控制系統設計規劃與維護。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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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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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等- 建築工程人員 |
新建、改建、擴建及辦公室等相關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請照、公務等作業及法規審查。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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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科目:
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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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10%
0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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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一
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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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二
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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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三
15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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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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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政風人員 |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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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學 (30%) |
行政法 (30%) |
刑法及民法概要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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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法務人員 |
民法、民事訴訟法 (40%) |
商事法 (25%) |
商標法、專利法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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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土木工程人員 |
建築營造與估價 (30%) |
營建法規 (30%) |
建築設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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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等-會計人員 |
中級會計學 (35%) |
成本與管理會計 (35%) |
審計學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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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等-電機工程人員 |
電路學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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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機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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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空調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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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等- 建築工程人員 |
建築結構系統 (30%) |
營建 ( 含都市計劃 )法規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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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 ( 含土木 ) 設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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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英文為選擇題,其餘皆為非選擇題
四、待遇:
1、第3職等人員:到職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3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3萬5仟餘元)
2、第5職等人員:到職第一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從業人員第5職等本薪5級支薪(目前月支薪約5萬8仟餘元)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