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二、錄取名額:12名
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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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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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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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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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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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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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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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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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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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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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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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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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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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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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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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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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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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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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科目:
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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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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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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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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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外國文(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除英文組外,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
三、外語個別口試(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
四、經濟學
五、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六、國際經濟組織
七、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
一、成績之計算,外國文、外語個別口試二科平均成績占百分之四十,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六十。
二、外國文成績不滿五十分或外語個別口試成績不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三、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
(經建行政)套書
(語文組)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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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