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凡對理財規劃有興趣者,均歡迎報名參加(不限資格)。
貳、報名費用:每位應考人報名費為新台幣陸佰伍拾元整。
參、測驗科目、內容及方式
節次 |
測驗科目 |
時間 |
測驗題型及方式 |
測驗題數 |
第一節 |
理財工具 |
六十分鐘 |
四選一單選選擇題,採答案卡作答 |
五十題 |
第二節 |
理財規劃實務 |
九十分鐘 |
五十題 |
肆、測驗重要日程表
簡章發售 |
函購 |
93年8月9日~8月13日 |
現購 |
93年8月9日~8月27日 |
報名期間 |
93年8月9日~8月27日 |
測驗入場證郵寄 |
93年11月8日 |
測驗日期 |
93年11月21日(星期日) |
測驗成績查詢 |
93年12月17日 |
測驗結果通知書及合格證明書寄發 |
93年612月20日開始寄發 |
伍、簡章洽購
一、現購:93年8月9日~8月27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均不發售)。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
(二)發售地點:
台北:
台灣金融研訓院研訓本部。 台北市濟南路2段39號4樓,電話:02-33435378。
台灣金融研訓院台北分部。 台北市南海路3號4樓,電話:02-33435297。
台灣金融研訓院天母分部。 台北市中山北路7段81巷51號,電話:02-28741616分機666。
台中:(發售時間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三十分)
合作金庫銀行台中分行服務台。 台中市自由路2段2號,電話:04-22245121。
交通銀行台中分行服務台。 台中市三民路1段194號,電話:04-22234021。
高雄:
台灣金融研訓院南區分部。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308號4樓,電話:07-2370230。
二、函購:93年8月9日~8月13日止。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伍拾伍元(含劃撥手續費伍元)。
(二)辦理方式:請以郵政劃撥,並於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註明「請購理財測驗簡章」及「份數」
。請將「劃撥收據正本」及「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院金融測驗中心以憑辦理。
「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上貼妥限時專送郵資,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左下角註明「請購
理財測驗簡章」、「份數」及「聯絡電話」。
劃撥帳號:19458542
劃撥帳戶: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收件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
郵寄地址: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郵遞區號111)。
※未將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信封郵寄至本院金融測驗中心者,恕不受理。
(三)回郵信封郵資表明細
(1)購買1份~20份者
B4回郵信封應貼郵資(限時專送)
|
數量 |
1份~2份 |
3份~5份 |
6份~10份 |
11份~20份 |
郵資 |
17元 |
27元 |
42元 |
62元 |
(2)購買21份以上者,本院採貨運送達,運費請以郵資給付。
數量 |
21份~250份 |
251份~500份 |
501份~750份 |
運費 |
80元 |
160元 |
240元 |
陸、報名方式:報名表件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方式辦理。
一、個人報名:填妥報名簡章並備齊報名表件,至金融機構採郵政劃撥或電匯繳交報名費用,將郵政
劃撥收據或電匯款存根正本實貼於報名表指定欄位內,採掛號郵寄本院金融測驗中心。
二、團體報名:
(一)同一單位之應考人可採團體報名(不限人數),報名時每位應考人須填妥報名簡章並備齊報
名表件,報名時另行填寫團體報名申請表(下載:團體報名申請表)及名冊一份,名冊(下
載:名冊格式)請以A4紙張按報名表件排列順序編列「序號」及「姓名」,每份報名表件
並請以膠帶彌封,以防報名資料掉落。
(二)報名費繳交方式,請以即期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或一次整筆以郵政劃撥
或電匯款方式繳交,支票、郵政劃撥收據或電匯款存根正本請裝訂於團體報名申請表上,連
同名冊與報名表件一併裝袋採掛號郵寄。
收件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
收件人:林貞瑤小姐
收件地址:111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
(三)如希望本院提供團體報名之「應考人測驗結果報表」電子成績名冊,請於報名時另提供應考
人資料之電子檔案乙份,檔案內容為「序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三欄之MS-EXCEL
資料檔。
(四)有關團體報名事項,可洽詢本院金融測驗中心林貞瑤小姐,聯絡電話:(02)2874-1616分機
602,電子郵件信箱:may1025@mail.tabf.org.tw。
柒、團體報名費用折扣辦法:團體報名機構先行審核應考人報名表者,本院提供每位應考人新台幣伍
拾元整之審核代辦費折扣,並於繳交報名費時直接扣除此項審核代辦費。即每位應考人報名費,由新
台幣陸佰伍拾元整酌減為陸佰元整。機構先行審核報名表,係指協助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團體報名審核代辦費折扣,僅適用於同一機構集體報名人數達二十人以上。
二、協助審核報名表上資料有無漏填,並檢視報名表上「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黏貼處」與「貼照片處」
是否貼妥國民身分證影印本(正面)及二吋照片乙張。
三、審核應考人報名表無誤後,並於報名表上「審查人簽章之合格欄」加蓋機構戳記。
※上述三項要項若有一要項未符合者,恕無法適用團體報名費用折扣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