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額:28名
二、甄選類別:
職別 |
錄取名額 |
採購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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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務管理員 |
1 |
人事管理員 |
1 |
印刷工程員 |
7 |
電機工程員 |
1 |
印刷技術員 |
15 |
電機技術員 |
1 |
機械技術員 |
1 |
二、測驗科目
職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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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籍 |
採購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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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論文與公文)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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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實務
國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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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管理員 |
民法
智慧財產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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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員 |
行政法
人力資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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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程員 |
圖文傳播科技概論
印刷生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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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員 |
電路學
冷凍空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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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技術員 |
印刷概論
印刷色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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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技術員 |
基本電學
輸配電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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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技術員 |
機械原理
金工工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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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
一、錄取人員由中央印製廠寄送錄取通知,並於中央印製廠網站登載實際錄取名單,錄取人員應依據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或保留錄取資格。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二、中央印製廠得俟甄選成績評定後再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限為自放榜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三、分類職位: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錄取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錄取後依「中央印製廠新進人員支薪要點」暨「中央印製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以分類3等1級(40,765元)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派用。錄取者如具碩士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年資者,經錄取報到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公務人員年資敘薪。
四、評價職位:為純勞工身分,錄取後依「中央印製廠新進人員支薪要點」暨「中央印製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以評價5等1級(27,180元)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錄取者如具專科以上學歷或具公務人員年資者,經錄取報到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公務人員年資敍薪。
五、中央印製廠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選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