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額:甲組消防安全科名額264人(男生237人、女生27人)、甲組海洋巡防科名額80人(男生72人、女生8人)、乙組行政警察科名額1700人(男生1530人、女生170人)
二、考試科目:
三、待遇及畢業後分發任職
本校學生在校修業期間,享公費及生活津貼,畢業後經特考及格,行政警察科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消防安全科由內政部消防署視缺分發;海洋巡防科由行政院海洋巡防署分發,男、女生一
律分發第一線基層外勤工作,任職後每月薪資約五萬元。但服務未滿四年,或畢業後未能在民國107年6月30日以前特考及格分發任職,必須賠償在學公費及生活津貼。
資料來源:警察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