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九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甄選方式: 資格審查合格者,將以書面通知參加筆試(考試科目:國文、英文)甄選類別及資格條件:
人員類別 | 資 格 條 件 | 儲 備 名 額 |
約聘金融業務人員 | 一、國內外大專法商相關科系畢業,曾在公民營銀行擔任存款或匯兌或授信或徵信或信託或外匯或法務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持有證明文件。 二、具有金融相關專業證照二項以上。 三、年齡三十二歲以下。 四、男女不拘,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役。 | 100 名 包括: 台北縣市: 90 名 桃園縣市: 5 名 新竹市: 5 名 |
約聘黃金交易人員 | 一、國內外大專法商相關系所畢業。 二、英文程度佳,能擔任夜間工作。 三、年齡三十二歲以下。 四、男女不拘,男性尤佳,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免役。 | 2 名 |
約聘美工人員 約聘美容師 | 一、國內外大專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證明文件者。 三、熟悉電腦繪圖、禮盒及禮袋設計包裝,曾被採用作品有證明文件。 一、國內外大專畢業,領有美容師乙級執照。 二、具護膚、保養及彩妝產品銷售二年以上經驗有證明文件。 | 1 名 1 名 |
約聘行銷企劃人員 | 一、國內外大專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具保健產品、美容保養品或相關產品行銷企劃實務經驗二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 1 名 |
備 註 | 一、上述儲備人員除約聘金融業務人員之工作地點在台北縣市需要 90 名,桃園縣市及新竹市各需要 5 名外,其餘各類人員工作地點均在台北市。 二、各類人員均自五五 ○ 薪點(新台幣 36,115 元)起薪,惟約聘金融業務人員在金融單位工作經驗超過一年以上者或其餘各類人員在相關單位工作經驗超過一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得予提敘薪級一級。 三、應徵人員僅能選擇一類別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