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依據:依據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
第16條規定:「信託業業務人員應具備之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指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
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持有合格書」,經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認可
並委託辦理本測驗。
貳、報名資格 :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註: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
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參、報名費用:每位應考人報名費新台幣650元整
肆、測驗科目、內容、方式:
節次
|
測驗科目
|
時間
|
測驗題型及方式
|
測驗題數
|
第一節
|
信託法規
|
60分鐘
|
四選一單選選擇題,採答案卡作答
|
50題
|
第二節
|
信託實務
|
90分鐘
|
80題
|
伍、測驗時程表:
要項
|
時間
|
簡章發售
|
函購
|
94年5月30日~6月3日
|
現購
|
94年5月30日~6月17日
|
報名期間
|
94年5月30日~6月1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測驗入場證郵寄
|
94年8月8日
|
測驗日期
|
94年8月21日(星期日)
|
測驗成績查詢
|
94年9月16日
|
測驗結果通知書及合格證明書寄發
|
94年9月19日開始寄發
|
陸、報名方式:報名表件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方式辦理。
一、個人報名:填妥報名簡章並備齊報名表件,至金融機構採郵政劃撥繳交報名費用,將郵政劃撥收
據存根正本實貼於報名表指定欄位內,採掛號郵寄本院金融測驗中心。
二、團體報名:
(一)同一單位之應考人可採團體報名(不限人數),報名時每位應考人須填妥報名簡章並備齊報
名表件,報名時另行填寫團體報名申請表(下載:團體報名申請表)及名冊一份,名冊(下
載:名冊格式)請以A4紙張按報名表件測驗類別分類後排列順序編列「序號」及「姓名」,
每份報名表件並請以膠帶彌封,以防報名資料掉落。
(二)報名費繳交方式,請以即期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或一次整筆以郵政劃撥
或電匯款方式繳交,支票、郵政劃撥收據或電匯款存根正本請裝訂於團體報名申請表上,連
同名冊與報名表件一併裝袋採掛號郵寄。
收件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
收件人:林貞瑤小姐
收件地址:111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
(三)如希望本院提供團體報名之「應考人測驗結果報表」電子成績名冊,請於報名時另提供應考
人資料之電子檔案乙份,檔案內容為「序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三欄之MS-EXCEL
資料檔。
(四)有關團體報名事項,可洽詢本院金融測驗中心林貞瑤小姐,聯絡電話:(02)2874-1616分機
602,電子郵件信箱:may1025@mail.tabf.org.tw。
柒、洽購簡章
一、現購:94年5月30日~6月17日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伍拾元整
(二)發售地點:
地區別
|
購買地點
|
連絡電話
|
發售時間
|
台北地區
|
《台灣金融研訓院研訓本部》
台北市濟南路二段39號4樓
|
(02) 3343-5378
|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7:30,例假日均不發售
|
《台灣金融研訓院台北分部》
台北市南海路3號4樓
|
(02) 3343-5297
|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7:30,例假日均不發售
|
《台灣金融研訓院天母分部》
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
|
(02) 2874-1616分機666
|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7:30,例假日均不發售
|
台中地區
|
《合作金庫台中分行》
台中市自由路二段2號
|
(04) 2224-5121
|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5:30,例假日均不發售
|
《交通銀行台中分行》
台中市三民路一段194號
|
(04) 2223-4021
|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5:30,例假日均不發售
|
高雄地區
|
《台灣金融研訓院南區分部》
高雄市中山一路308號4樓
|
(07) 237-0230
|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7:30,例假日均不發售
|
二、函購:94年5月30日~6月3日止。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伍拾伍元(含劃撥手續費伍元)。
(二)辦理方式:請以郵政劃撥,並於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註明「請購信託筆試測驗簡章」及「份
數」。請將「劃撥收據正本」及「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院金融測驗中心以憑辦
理。「B4規格大型回郵信封」上貼妥限時專送郵資,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左下角註明
「請購信託筆試測驗簡章」、「份數」及「聯絡電話」。
劃撥帳號:19458542
劃撥帳戶: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收件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
郵寄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81巷51號。
(三)回郵信封郵資表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