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名額 |
推薦書籍 |
三等觀護人 |
1.國文
2.英文
3.憲法
4.法緒 |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3.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犯罪學
6.選試社會工作概論/少年事件處理法 |
1 |
【書籍】
三等觀護人
【課程】
三等觀護人 |
三等行政執行官 |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民法
3.民事訴訟法
4.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5.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
6.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
3 |
【書籍】
三等行政執行官 |
三等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
1.民法
2.刑法
3.刑事訴訟法
4.民事訴訟法
5.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6.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
6 |
【書籍】
三等司法事務官
【課程】
三等司法事務官 |
三等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
1.民法與刑法
2.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3.中級會計學
4.銀行實務稅務法規
5.審計學 |
5 |
三等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事務組) |
1.民法與刑法
2.政府採購法
3.營建法規
4.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
5.
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6. 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 |
1 |
三等法院書記官 |
1.民法
2.刑法
3.民事訴訟法
4.刑事訴訟法
5.強制執行法
6.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
2 |
【書籍】
三等法院書記官
【課程】
三等法院書記官 |
三等檢察事務官(偵查事務組) |
1.行政法
2.刑法
3.智慧財產權法
4.刑事訴訟法
5.民法總責與債權
6.物權篇
7.強制執行法 |
5 |
【書籍】
三等檢察事務官
【課程】
三等檢察事務官 |
三等檢察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3.中級會計學
4.銀行實務
5.稅務法規
6.審計學 |
2 |
【書籍】
三等檢察事務官
【課程】
三等檢察事務官 |
三等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系統分析
3.資通安全
4.計算機網路
5.電子學與電路學
6.程式語言 |
2 |
【書籍】
三等檢察事務官
【課程】
三等檢察事務官 |
三等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結構分析
3.結構設計
4.施工法
5.營建法規
6.政府採購法 |
2 |
【書籍】
三等檢察事務官
【課程】
三等檢察事務官 |
三等心理測驗員 |
1.少年事件處理法
2. 心理測驗與衡鑑
3.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人類行為與發展 |
1 |
【書籍】
三等心理測驗員
【課程】
三等心理測驗員 |
三等心理輔導員 |
1.少年事件處理法
2. 心理測驗與評量
3. 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人類行為與發展 |
1 |
【書籍】
三等心理輔導員
【課程】
三等心理輔導員 |
三等家事調查官 |
1.民法總則與親屬
2.繼承編
3.家事事件法
4.心理學
5.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
6.諮商與輔導
7.調查與訪談實務 |
0 |
【書籍】
三等家事調查官
【課程】
三等家事調查官 |
三等監獄官 |
1.監獄行刑法
2.刑法
3.心理測驗
4.監獄學
5.刑事政策與犯罪學
6.諮商與輔導 |
32 |
【書籍】
三等監獄官
【課程】
三等監獄官 |
三等公職法醫師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 基礎醫學與內外科學概論
3.
※法學知識 與英文(包括 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4. 法醫學(包括理論與實務)
5.刑事訴訟法 |
1 |
【書籍】
三等公職法醫師
【課程】
三等公職法醫師 |
三等鑑識人員 |
1.法醫學
2.法醫生物學
3.法醫毒物學
4.生物化學
5.儀器分析 |
3 |
【書籍】
三等鑑識人員
【課程】
三等鑑識人員 |
四等法院書記官 |
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法院組織法
4.民法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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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書籍】
四等法院書記官
【課程】
四等法院書記官 |
四等法警 |
1.行政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法院組織法
4.刑事訴訟法概要 |
40 |
【書籍】
四等法警
【課程】
四等法警 |
四等執達員 |
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強制執行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34 |
【書籍】
四等執達員
【課程】
四等執達員 |
四等執行員 |
1.民法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強制執行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15 |
【書籍】
四等執行員
【課程】
四等執行員 |
四等監所管理員 |
1.監獄學概要
2.監獄行刑法概要
3.刑法概要
4.犯罪學概要 |
229 |
【書籍】
四等監所管理員
【課程】
四等監所管理員 |
五等錄事 |
1.國文
2.英文
3.公民 |
1.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法學大意 |
43 |
【書籍】
五等錄事
【課程】
五等錄事 |
五等庭務員 |
1.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法院組織法大意 |
13 |
【書籍】
五等庭務員
【課程】
五等庭務員 |
備註:
一、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