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才類別、資格條件、需才地區及預計錄取名額: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甄才類別、資格條件、需才地區及預計錄取名額:
類 別 |
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需才地區 |
錄取名額 |
推薦書籍 |
銀行業務
經驗行員
辦事員
(七職等)
(T3201) |
※必要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
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
政)工作經驗 2 年(含)以上。
3.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指定考科等級同時符合下
列標準者:
(1)考科 I【會計學+貨幣銀行學】達 BB(含)以上;
(2)考科 II【票據法+銀行法】(含施行細則)達 BB(含)以上。
4.英語檢定成績證明。(不限級別及種類)
5.專業證照:同時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信
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合格證
明書」;
(2)「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書」。
※面試得加分條件:
具其他金融相關證照、英語以外之外語檢定證明及財經能力
檢定證明者尤佳。
|
北區
(含大台北地
區及桃竹苗
地區) |
30 |
【書籍】
銀行業務
經驗行員
辦事員
【課程】 銀行業務
經驗行員
辦事員 |
辦事員
(六職等)
(T3202) |
※必要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
得專科(含)以上畢業(學 位)證書。
2.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指定考科等級同時符合下
列標準者:
(1)考科 I【會計學+貨幣銀行學】達 BB(含)以上;
(2)考科 II【票據法+銀行法】(含施行細則)達 BB(含)以
上。
3.英語檢定成績證明。(不限級別及種類)
※面試得加分條件:
具金融相關證照、英語以外之外語檢定證明及財經能力檢定
證明者尤佳。 |
北區
(含大台北地
區及桃竹苗
地區) |
50 |
【書籍】
辦事員
【課程】
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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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資待遇
一、各項甄才類別人員錄取待遇如下:
(一)銀行業務經驗行員-辦事員(七職等):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35,280 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滿後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39,200 元(不含午膳費)。
(二)辦事員(六職等):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30,060 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滿後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33,400 元(不含午膳費)。
二、另有午膳費(目前為新台幣 2,400 元),其餘福利、獎金等依兆豐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