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甄選職階、類科、筆試科目、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應考人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並應於 113 年 2 月 23 日(含)前取得相
關學歷畢業證書。
二、職階:營運職-共 7 類科,合計正取名額 16 名、備取 9 名。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錄取分發區 |
|
|
網路
與資安
管理
(W1801)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
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
及閱讀測驗)
(3)郵政三法(含郵政法、郵
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
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
知識
書籍 / 課程
【以下皆同】 |
(1)資訊綜合科目(含作業
系統、資料庫系統、程
式語言)
(2)網路技術與管理暨資
通安全技術與管理 |
1.臺北地區。
2.網路與資安系統
軟硬體管理等業
務或郵政業務相
關工作。 |
|
【書籍】
網路
與資安
管理
【課程】
網路
與資安
管理
|
系統分析
(W1802) |
|
(1)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含
系統分析、程式設計、
開發程序、資料庫系
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
用)
(2)問題解析及處理(問題
分析與解決、邏輯推理
能力) |
1.臺北地區。
2.資訊系統開發設
計、資訊規劃與管
理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
電機工程
(W1803) |
|
(1)電力系統與控制系統
(2)電路學與電子學 |
1.臺北地區。
2.機電工程規劃設
計、施工督導、履
約管理等業務或
郵政業務相關工
作。 |
|
【書籍】
電機工程
【課程】
電機工程 |
建築設計
(W1804) |
|
(1)建築設計與建築法規
(2)建築營造與建築估價 |
1.臺北地區。
2.建築工程規劃
設計 、施 工督
導、履約管理等
業務或郵政業務
相關工作。 |
|
【書籍】
建築設計
【課程】
建築設計 |
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
(1)
(W1805) |
|
(1)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含
一般安全衛生法規、職
業安全法規及職業衛
生法規)
(2)工業安全工程(含機電
安全及防火防爆) |
1.臺北地區。
2.職業安全衛生相
關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1 / 1 |
【書籍】
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
【課程】
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
|
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
(2)
(W1806) |
|
1.臺北郵局。
2.職業安全衛生相
關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1 / 1 |
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
(3)
(W1807) |
|
1.苗栗郵局。
2.職業安全衛生相
關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1 / 1 |
三、職階: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依北、中、南 3 區缺額劃分錄取分發區,合計 正取名額 10 名、備取 3 名。
擔任工作:錄取分發區(局)內郵務部門及轄屬各級郵局郵務、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錄取分發區
|
|
|
郵儲業務
甲
|
(1)國文(含作文與公
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
翻中及閱讀測驗)
(3)郵政三法(含郵政
法、郵政儲金匯兌
法、簡易人壽保險
法)及金融科技知
識
書籍 / 課程
【以下皆同】
|
(1)管理個案分析及行
銷管理
(2)民法及經濟學
|
北部地區
(W1808)
|
|
|
中部地區
(W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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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地區
(W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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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職階:專業職(一)-共 1 類科,合計正取名額 74 名、備取 31 名。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錄取分發區 |
|
|
一般金融
(W1901) |
(1)國文(含短文寫作)
及英文
(2)郵政三法概要(含
郵政法、郵政儲金
匯兌法、簡易人壽
保險法)及金融科
技知識(註10)
書籍 / 課程
【以下皆同】 |
(1)會計學概要及貨幣
銀行學概要
(2)票據法概要 |
1.臺北地區。
2.儲匯相關業務或
郵政業務相關工
作。 |
18 / 6 |
【書籍】
一般金融
【課程】
一般金融 |
一般資訊
(W1902) |
|
(1)資訊系統應用概要
(2)網際網路服務與應
用概要 |
1.臺北地區。
2.數位金融相關資
訊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一般資訊
【課程】
一般資訊 |
統計研析
(W1903) |
|
(1)管理會計學
(2)Excel VBA 軟體應
用及初級統計學 |
1.臺北地區。
2.壽險統計相關業
務或郵政業務相
關工作。 |
|
【書籍】
統計研析
【課程】
統計研析 |
資安與
網路管理
(W1904) |
|
(1)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概要
(2)通訊與網路安全概
要
|
1.臺北地區。
2.資通訊系統及網
路安全規劃與管
理,網路監管、系
統規劃建置維護
等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統計研析
【課程】
統計研析 |
程式設計
(1)
(W1905) |
|
(1)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概要
(2)通訊與網路安全概
要 |
1.臺北地區(工作地
點:資訊處)。
2.資訊系統開發設
計、資料處理、數
據分析與維運管
理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程式設計
【課程】
程式設計
|
程式設計
(2)
(W1906) |
|
1.臺北地區(工作地
點:電子商務室)。
2.電子商務平臺系
統功能建置、優化
與技術導入等方
案擬定及需求規
劃、驗收,系統功
能異常回報與排
除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系統操作
(W1207) |
|
(1)資訊科學概論(含
電腦基礎知識、資
料結構、網路基本
知識、資訊安全)
(2)作業系統 |
1.臺北地區。
2.系統監控、操作管
理及異常狀況處
理(須配合 3 班輪
值工作)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系統操作
【課程】
系統操作 |
電子商務
(網頁設計)
(W1908) |
|
(1)電子商務與網路
行銷
(2)多媒體概論與設
計實務 |
1.臺北地區。
2.電子商務相關網
頁設計、網站維
護、行銷活動規劃
與文宣設計或郵
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系統操作
【課程】
系統操作 |
房地管理
(1)
(W1909) |
|
(1)民法概要
(2)土地法規概要(包
括土地法、土地稅
法、土地登記規則) |
1.臺北郵局。
2.房地管理、資產活
化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房地管理
【課程】
房地管理 |
|
1.新竹郵局。
2.房地管理、資產活
化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
電力工程
(1)
(W1911) |
|
(1)輸配電學概要
(2)基本電學
|
1.臺北地區。
2.用電設備管理及
推動節能減碳措
施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房地管理
【課程】
房地管理 |
電力工程
(2)
(W1912) |
1.臺北地區(工作地
點:臺中地區)。
2.營繕工程(機電部
分)規劃設計、施
工管理、現場監造
等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
營建工程
(1)
(W1913) |
|
(1)營建法規與施工估
價概要
(2)建築設計與圖學概
要
|
1.臺北地區。
2.營繕工程(建築、
土木部分)規劃設
計、施工管理、現
場監造等業務或
郵政業務相關工
作。 |
|
【書籍】
營建工程
【課程】
營建工程 |
營建工程
(2)
(W1914) |
1.臺北地區(工作地
點:高雄地區)。
2.營繕工程規劃設
計、驗收、施工品
質查證以及現場
監造(含專案計畫
工程)等業務或郵
政業務相關工作。
|
|
營建工程
(3)
(W1915) |
1.板橋郵局。
2.局屋修繕工程採
購、施工管理及監
造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1 / - |
營建工程
(4)
(W1216) |
1.新竹郵局。
2.局屋修繕工程採
購、施工管理及監
造等業務或郵政
業務相關工作。 |
|
職業安全
衛生業務
(W1917) |
|
(1)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概要
(2)工業安全工程概要
|
1.高雄郵局。
2.職業安全衛生相
關業務或郵政業
務相關工作。 |
|
【書籍】
職業安全
衛生業務
【課程】
職業安全
衛生業務
|
五、專業職(一)-郵儲業務類科甲組,分 6 個錄取分發局,合計正取名額 30 名、備取 10 名。
擔任工作:錄錄取分發區(局)內郵務部門及轄屬各級郵局郵務、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錄取分發區 |
|
|
郵儲業務
甲 |
1. 國文(含短文寫作)
及英文
2. 郵政三法概要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
匯兌法、簡易人壽保
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書籍 / 課程
【以下皆同】 |
(1)消費者行為概要及行
銷管理概要
(2)民法概要及經濟學概
要 |
臺北郵局
(W1918) |
|
【書籍】
郵儲業務
甲
【課程】
郵儲業務
甲
|
板橋郵局
(W1919) |
|
雲林郵局
(W1920) |
|
宜蘭郵局
(W1921) |
|
花蓮郵局
(W1922) |
|
澎湖郵局
(W1923)
|
|
六、職階: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分 19 個錄取分發局,合計正取名額 289
名、備取 128 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儲壽營業櫃台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錄取分發區 |
|
|
櫃台業務 |
國文(含短文寫作)
及英文
書籍 / 課程 |
(1)企業管理大意及
洗錢防制法大意
(註11)
(2)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
政儲金匯兌
法、簡易人壽保
險法)及金融科
技知識 |
臺北郵局
(W2001) |
|
|
板橋郵局
(W2002) |
|
桃園郵局
(W2003) |
|
臺中郵局
(W2004) |
|
和平梨山郵局
(W2005) |
1 / 1 |
臺南郵局
(W2006) |
|
高雄郵局
(W2007) |
|
基隆郵局
(W2008) |
|
三重郵局
(W2009) |
|
新竹郵局
(W2010) |
|
彰化郵局
(W2011) |
|
嘉義郵局
(W2012) |
|
苗栗郵局
(W2013) |
|
南投郵局
(W2014) |
|
雲林郵局
(W2015) |
|
屏東郵局
(W2016) |
|
宜蘭郵局
(W2017) |
|
花蓮郵局
(W2018) |
|
臺東郵局
(W2019) |
|
七、職階: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分 16 個錄取分發局,合計正取名額 69名、備取 24名。
(一)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儲壽營業櫃台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二) 應考人應持有相關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另因工作內容係擔任櫃台第一線服務人員,須具備一定程度表達、溝通與問題處理能力及抗壓心理素質,且每日工作時間 8 小時,亦須具備一定體力。爰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後,審慎決定報考。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
|
|
櫃台業務
-限身心障礙
人士報考 |
國文(含短文寫作)
及英文
書籍 / 課程 |
(1)企業管理大意及
洗錢防制法大意
(註11)
(2)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
政儲金匯兌
法、簡易人壽
保險法)及金
融科技知識
(註10) |
|
|
|
|
|
|
|
|
|
|
|
|
|
|
|
|
|
嘉義郵局
(W2028) |
2 / 1 |
|
|
|
|
|
|
|
|
|
|
八、職階: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科,分 14 個錄取分發局,合計正取名額 139 名、備取 57 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務營業櫃台(如因人力調度需要,須配合輪調或支援儲壽櫃台)、各郵件(遞)部門郵件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錄取分發區 |
|
|
|
國文(含短文寫作)
及英文
書籍 / 課程 |
(1)資訊規劃與管理大意
(含作業系統、資料庫
系統)及洗錢防制法
大意(註11)
(2)郵政三法大意(含
郵政法、郵政儲金
匯兌法、簡易人壽
保險法)、金融科技
知識(註 10)及邏輯
推理 |
臺北郵局
(W2101) |
|
【書籍】
外匯櫃台
【課程】
外匯櫃台
|
板橋郵局
(W2102)
|
|
臺中郵局
(W2103) |
|
臺南郵局
(W2104) |
|
高雄郵局
(W2105) |
|
基隆郵局
(W2106) |
3 / 2 |
三重郵局
(W2107) |
10 / 5 |
新竹郵局
(W2108) |
7 / 3 |
彰化郵局
(W2109) |
3 / 1 |
嘉義郵局
(W2110)
|
2 / 1 |
雲林郵局
(W2111) |
2 / 1 |
宜蘭郵局
(W2112) |
|
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臺北地區)
(W2113) |
|
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桃園地區)
|
|
九、職階: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分 19 個錄取分發局,合計正取名額 389 名、備取 184 名。
擔任工作: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
|
|
郵遞業務 |
國文及英文
書籍 / 課程 |
1. 臺灣自然及人文地理
2. 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
故處理辦法) |
|
|
|
|
|
|
|
|
|
|
|
高雄郵局
(W2206) |
40 / 20 |
|
|
|
|
|
|
|
|
|
|
|
|
|
|
|
|
|
|
宜蘭郵局
(W2216) |
3 / - |
花蓮郵局
(W2217) |
|
臺東郵局
(W2218) |
|
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桃園地區)
(W2219) |
|
十、職階: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類科,分 6 個錄取分發局,合計正取名額 44 名、備取 14 名。
擔任工作:外勤大卡車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
|
|
運輸業務 |
國文及英文
書籍 / 課程 |
(1)臺灣自然及人文地
理
(2)郵政法規大意(含
郵政法及郵件處理
規則)及交通安全
常識(含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四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及道路交通事
故處理辦法) |
臺北郵局
(W2220) |
7 / 3 |
|
桃園郵局
(W2221) |
2 / 1 |
|
|
|
|
|
|
|
|
十一、待遇與福利:
一、營運職: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待遇表第 41 級薪級起薪(月薪48,435 元),另核發職務待遇 5,045 元(合計 53,480 元)。
二、專業職(一):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待遇表第 51 級薪級起薪(月薪38,390 元),另核發職務待遇 5,045 元(合計 43,435 元)。
三、專業職(二)內勤: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待遇表第 55 級薪級起薪(月薪 33,835 元) ,另核發職務待遇 5,045 元(合計 38,880 元)。
四、專業職(二)外勤: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待遇表第 55 級薪級起薪(月薪 33,835 元),另專任收投、接送工作者核發職務待遇 6,310 元(合計40,145 元),非專任上述工作者核發職務待遇 5,045 元(合計 38,880 元)。另依實際擔任工作之性質及天數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郵遞業務類科每日約 89 元,全月約2,674 元,運輸業務類科每日約 201 元,全月約 6,016 元)。
五、派任主管職務者,依所任職務之職責層次核發職務待遇。另服務離島及偏遠地區郵局者,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服務特殊地區加給標準表規定每月核發相關特殊地區加給。
六、享有勞保、健保、職災保險(依各保險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全勤獎金及員工年度休假補助等福利,另視公司營運情況核發考核獎金、績效獎金以及年度考核晉薪。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