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額:
甄選類組
|
|
地區
|
正取 |
|
推薦書籍
|
一般類組
|
1.國稅法規概要
2.法學緒論概要(行政
程序法、行政罰法
及其他法學)
|
北基地區
|
|
|
【書籍】
約僱人員
【函授】
約僱人員
|
新北地區
|
6
|
70
|
桃園地區
|
1
|
29
|
新竹地區
|
3
|
20
|
宜蘭地區
|
0
|
6
|
花蓮地區
|
0
|
5
|
金門地區
|
0
|
1
|
馬祖地區
|
0
|
1
|
身心障礙類組
|
不分區
|
0
|
6
|
原住民類組
|
不分區
|
0
|
6
|
二、薪資待遇:
(一)經錄取進用之約僱人員,依法辦理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二
(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報酬標準 表」規定,支給以五等 1 級 280 薪點起薪,並視年終考核結果晉薪,最高晉至五 等 6 級 330 薪點,月支薪額為新臺幣 38,948 至 45,903 元;至服務於離島地區 (金門稽徵所、馬祖服務處)及花蓮地區(花蓮分局、玉里稽徵所)另加計地域加給, 月支薪額分別為新臺幣 48,720 至 55,671 元及 39,564 至 46,530 元(若當年度調 薪,則依照調整後標準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