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 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本次甄試合計錄取 185 名(正取:134 名,備取:51 名)。 各甄試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專業證書、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說明:
各甄試類別筆試科目,如下說明:
【書籍】臺灣銀行 【函授】臺灣銀行
| 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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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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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金融
人員
◎應屆畢
業生得先
行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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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目一:40%
(1)國文-公文
(函)與短文寫作
(2)英文
◎國文為非選擇
題,英文為選擇題
2.科目二:60%
(1)會計學概要
(2)票據法概要
及銀行法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選擇題 |
臺北地區
(B5111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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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區
(B5111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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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區
(B5111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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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地區
(B5111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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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地區
(B5111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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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區
(B5111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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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區
(B51114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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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地區
(B5111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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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理財
專員
◎應屆畢
業生得先
行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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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目一:40%
(1)國文-短文寫作
(2)邏輯推理
◎非選擇題
2.科目二:60%
(1)會計學概要
(2)票據法概要
及 銀行法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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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區
(B5111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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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地區
(B51114202) |
2 |
苗栗地區
(B51114203) |
1 |
中彰投地區
(B5111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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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南地區
(B51114205) |
5 |
高屏地區
(B5111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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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
按「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 定支薪:
1.「一般金融人員」試用期間敘支 480 薪點(月薪約 39,700 元) ;試用期滿正式派用敘支 495 薪 點(月薪約 40,900 元,獎金另計)。
2.「儲備理財專員」應派用理財專員職務,試用期間敘支 480 薪點(月薪約 39,700 元);試用期滿 敘支 540 薪點(月薪約 44,500 元,獎金另計)。
資料來源: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