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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增設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 各等別並加考英文

考試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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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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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考試院院會本(2)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及附表修正草案,增設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類科,並將原在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中列考之公證人、觀護人類科,改由本項考試取才,另各等別均列考英文。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原僅辦理三、四等考試,為應司法院及法務部業務需要,本年將增設五等考試錄事及庭務員二類科,預計招考數百名基層人員,為司法機關人力注入新血。另原在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中列考之公證人、觀護人類科,自本(95)年起亦改由本項考試取才,以上新增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均參照其他公務人員同等級考試及配合用人機關業務需要擬訂。

  林嘉誠同時表示,為因應國際化之發展趨勢,並強化國家競爭優勢,故參照現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普通科目列考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及初等考試列考公民與英文,將本項考試三等(除司法官、公設辯護人類科外)、四等及五等考試普通科目配合予以調整列考,並採測驗式試題。至三等考試司法官、公設辯護人類科「中華民國憲法」科目則修正為「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部分仍依例採申論式試題、英文部分則採測驗式試題。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規則及應試科目表等修正案經考試院於今日修正通過,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考選部同時表示,今年司法特考將於7月中舉辦,並將適用新修正之考試規則,屆時歡迎有志從事司法工作之優秀青年踴躍報考。

95.03.02 資料來源 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