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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地點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三等考試:計13類科,共34人。
二、四等考試:計12類科,共28人。
三、五等考試:計8類科,共39人。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用人需求
  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分發機關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彙整送本部覈實並提報考試
  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五、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
六、應考人報考時務請先參閱應考須知附表二「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一覽
  表」所列各職缺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環境,並參酌個人狀況,審慎決定報考類科。

貳、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民國95年11月4日(星期六)至11月6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民國95年11月4日(星期六)至11月5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95年11月4日(星期六),電腦打字類科「實地考試(電腦文書處理)」考試日
  期為11月5日(星期日)。

參、考試地點:本項考試設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二、附
表三、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之規定辦理。

伍、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5年7月21日起至8月4日止。(無論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或印刷紙本報名,均
  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戳日
  期以95年8月5日前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一)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
   ,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進行報名,下載應考須
   知及報名書表,並須將報名表件及應考資格證件等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程序。為
   避免應考人集中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提早
   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二)採印刷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A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電話
    :(02)2236-3491或(02)2236-9188轉3215。
   B時間:自民國95年7月21日起至95年8月4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8時,週六上
    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C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D另為便利本項考試應考人,經內政部洽請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台中市政府及高雄縣政府
    為人事室、連江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為民政局)及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
    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代為發售。代售時間為:95年7月21日
    起至95年8月4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止(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應
    考人如於前述社政機關(單位)未能購得書表,請即於規定時間內向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現購或函購。
  2函購:
   A時間:自民國95年7月16日起至7月28日止。
   B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C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
    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05931231;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
    社),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回件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
    約230公克)之A3大型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5年身心障礙特考報名書
    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
    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陸、依考試院民國91年11月28日第10屆第11次院會決議,本項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機關
(構)實務訓練。另本考試錄取人員除所分配職務與考試等級類科顯不相當,而機關認有需要者外,
不得辦理改分配。

柒、後備軍人之優待:後備軍人應繳規費,依照規定數額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捌、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
 
95.06.26 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