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
附表一。
二、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
附表二。
三、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
附表三。
四、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
附表四。
五、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如
附表五。
六、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
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民國96年1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
參、考試地點:本五項考試設北部考區(台北)、中部考區(台中)、南部考區(高雄)。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
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及基層消防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公
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
定辦理。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
行政警察人員考試及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
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
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其體格檢查標準分別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
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及基層消防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暨公務人員特種考
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陸、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5年10月5日起至10月18日止(無論採一般紙本報名或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均
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戳日
期以95年10月19日前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及一般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一)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不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
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為免報名截止日前應考人
集中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儘早完成報名
作業,以維權益。
(二)採一般紙本(非網路)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A時間:自民國95年10月5日起至95年10月18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8時,週六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B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
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C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A時間:自民國95年10月2日起至10月13日止。
B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C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
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05931231;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
社),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回件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
約220公克)之A3大型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6年第一次司法特考報名
書表」或「函購96年基層行政警察特考報名書表」或「函購96年稅務特考報名書表」或「函
購96社福特考報名書表」或「函購96年第一次警察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
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
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柒、後備軍人之優待:後備軍人應繳規費,依照規定數額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捌、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五項考試「應考須知」。
95.09.29 資料來源 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