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身體健康、體力足勝任外勤收費管理工作,且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禁治產或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曾任該場工作、因過失受該場終止契約處分或因無法勝任工作離職者。
二、年齡:18歲至45歲(民國78年4月(含)以前至民國51年4月(含)以後出生者)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三、學歷:國中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四、身高145公分以上、兩眼視力矯正後0.8以上、無色盲。
五、其他:
(一)需持有輕(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二)因工作性質特殊須配合勤務輪班,凡在學學生不得報考。
貳、各類別錄取名額及候用期限
一、各類別錄取名額:
(一)資訊管理管理員:正取1名、備取5名。
(二)機電設備管理員:正取1名、備取5名。
(三)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員:正取一般身分者9名、原住民身分者1名,備取一般身分者100名、原住
民身分者12名。
二、備取人員依備取名次候用,遇缺通知遞補,惟如原住民停車收費管理員出缺時,優先由原住民身
分者中依備取名次擇優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自榜示日起3年內為限,逾期,候用資格無
效。
參、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
二、報名日期:96年1月5日(星期五)至1月7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12時、下午2-5時止。
三、報名地點:逢甲大學育樂館(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報名期間洽詢電話:04-24517250轉2181、6903。
肆、考試日期及地點
一、考試日期:96年1月20日(星期六)。
二、考試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逢甲大學。試場分配表在考前一天公告於本校忠勤樓公布
欄;筆試座位圖示於考試教室外張貼供應考人查看。
三、應考人應試時,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請依照規定之筆試時間
及地點準時應試;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請於考前確定考場位
置,以免屆時延誤考試時間,喪失應考權益。
四、准考證補發:
(一)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遺失或毀損者,應考人應於考試當天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試務中
心辦理補發。
(二)補發之准考證加蓋「補發」字樣,以資識別。應考人准考證補發一次後,如再有毀損或遺失,
不予補發。
伍、報考類別及考試科目
報考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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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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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設備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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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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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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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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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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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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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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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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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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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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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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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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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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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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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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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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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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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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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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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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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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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腦概論
二、資訊管理概要(含資料處理概要、資料結構概要、程式語言概要) |
一、電腦概論
二、機電概要(含電工法規概要、電工原理概要) |
一、電腦概論
二、交通管理常識(含停車場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同分參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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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業科目2.電腦概論 3.准考證號順序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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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筆試科目評分均以100分為滿分。 |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一、成績計算:
(一)各筆試科目評分均以100分為滿分,缺考以0分計算。
(二)總成績(200分)=電腦概論(100分) +專業科目(100分)。
二、錄取標準:總成績未達50分或筆試任何一科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餘依各項考試類別預定錄取
人數,分別按考試總成績擇優排列正、備取名次。
柒、榜示:錄取名額(正取及備取人員)榜單於96年1月29日於臺中市政府網站http://traffic.tccg.gov.tw
及公布欄公告,並刊載於台中版中國時報,榜示日起三日內寄發成績單。
96.01.02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