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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專科學校97學年度二年制專科班入學招生考試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地點

其他附件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壹、依據:
一、專科學校法第25條及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3條。
二、陸軍專科學校專科部招生辦法。
貳、甄試入學:
一、招生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體格健全、思想純正、志願服役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
二、招生科別與員額:
招生科別

招生員額

陸軍 海陸 聯勤 後備 憲兵 軍備局 飛指部 勤指部 資電部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動力機械工程科

25

2

18

0

5

0

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飛機工程科

82

1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機械工程科

119

9

22

0

12

0

18

0

14

0

6

0

3

0

1

0

0

0

電腦與通訊工程科

19

4

9

2

3

2

7

3

7

3

0

0

0

1

0

0

3

1

車輛工程科

134

0

18

2

11

0

15

0

23

0

0

0

0

0

0

0

0

0

化學工程科

74

10

8

2

10

0

10

1

5

2

10

0

0

0

0

0

0

0

土木工程科

97

0

11

0

6

0

11

0

8

0

0

0

0

0

0

0

0

0

電子工程科

94

16

11

2

9

3

12

3

14

2

5

2

4

0

1

0

3

0

小計

644

56

97

8

56

5

85

7

71

7

21

2

7

1

2

0

6

1

700

105

61

92

78

23

8

2

7

總計

1,076 員 ( 男 989 、女 87)



三、報名資格:
(一)年齡限制:17歲至24歲(民國73年1月1日至民國80年12月31日出生)。
(二)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或取得同等學歷。
(三)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如於入學後查覺,一律開除學籍;於任官後查獲者,依相關法規處理,
考生及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
1.曾受刑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保護處分者(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視為未受宣
告及前科紀錄之塗銷者,不在此限)。
2.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裁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者。
3.在校期間因品德言行方面有記大過1次以上處分者,或經軍事校院開除者。
4.體格檢查不合「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如附件5)」標準者。
5.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難以判定體位者。
6.已婚、懷孕或具有一切撫養子女之法定義務者。
四、甄選程序
(一)體檢:
1.體檢日期:即日起至97年4月18日。
2.體檢方式:即日起以電話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指定之體檢醫院預約後,前往實施體檢(體檢醫院電話、體檢
時間及注意事項如附件6)。
3.體格檢查統一收費標準約為新台幣1,200元整,由考生自行負擔。
4.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
所定標準,一律開除學籍,考生及法定代理人不得有異議。
5.考生於辦理體檢時,由體檢醫院主動發放體檢表乙份(考生自行影印體檢表乙份存查),體檢表正本併報
名資料寄本校招生委員會。
6.體檢複審截止時間為97年4月29日。
(二)報名:
1.報名日期:97年3月3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
2.繳交資料: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高中(職)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同等學力證明乙份。
(4)97年度應屆畢業生繳交在學證明書。
(5)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照片(須見兩耳、光面)1式2張,並於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6)近6個月內合格體檢表正本乙份(以報名首日計算)。
(7)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並貼妥32元郵票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2份(寄發准考證、錄取通知單)。
(8)戶籍謄本乙份。
3.報名方式:以限時掛號郵件將應繳交資料寄至「32092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四段113號—陸軍專科學校
招生委員會收」(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資料缺件者於報名期限內補齊,逾期不予受理)。
4. 97年5月2日(星期五)寄發准考證,並公告考生名單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www.aaroc.edu.tw )。
(三)甄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1.甄試時間及地點:97年5月10日(星期六)於陸軍專科學校(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四段113號)實施。
2.甄試科目:
(1)學科測驗:國文、英文、數學、智力測驗。
(2)口試:以個人家庭、學習狀況、生涯規劃、軍事常識、時事新聞為主;合格標準為六○分(含)以上。
3.甄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日期 時間 測驗科目 備考
5 月 10 日

(星期六)

0900-1020 智力測驗 閱讀智力測驗指導說明 20 分鐘,智力測驗實際測驗時間為 50 分,收發考卷答案卡 10 分鐘,合計 80 分鐘。
1030-1120 國文
1400-1450 英文
1500-1550 數學
1600-1650 口試


(四)特殊身分考生加分優待規定:
身分類別 應繳交證件 加分優待方式
僑生 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之僑生身分證明正本。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原住民 學生 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其記事欄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記事。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蒙藏生 一、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一、教育行政機關分發或介考「專科學校或同等學力證明」之函件(如已遺失,應註明其發文機關,發文日期、字號)。 二、護照影本或入境證副本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發之入出境紀錄 返國半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3.75%;返國一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3%;返國二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2.25%;返國三年內增加各科原始總分1.5%。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 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其記事欄有「重大災害地區」…記事。 增加各科原始總分
備考:
1.表列優待辦法之分數計算,以各科原始分數乘以增加比例為計算各科之分數(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二位,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2.具有優待身分之考生,於報名時未檢附有效身分證明(正本)辦理優待者,均以棄權論。
3.具有兩種(含)以上特種生身分者,僅能擇一為其加分標準。


(五)錄取與公告:
1.智力測驗成績未達及格標準100分(含)以上者,不予錄取。
2.口試成績未達合格標準60分(含)以上者,不予錄取。
3.筆試:
各科原始成績加總後,即為考生實得學科測驗分數,按總成績績序(如總成績同分時依英文、國文、數學之順序參酌錄取,若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均予錄取),由本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志願核定錄取科系(未填寫志願報考科別者,由本委員會逕依成績分發);各科目成績中,有任一科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97年6月6日(星期五)前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aaroc.edu.tw),並寄發考生成績單。

(六)申請成績複查:
1.考生對成績如有疑義,得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但不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原始考卷。
2.複查日期:97年6月9日(星期一)至6月11日(星期三)。
3.成績複查以1次為限;請填妥成績複查表(如附件4)以傳真方式(傳真電話:03-4372327)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傳真前、後以電話確認(招生專線:03-4375054、03-4659824),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五、註冊與報到:
(一)正取生: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依錄取通知單規定之報到注意事項,攜帶錄取通知單、學歷證件原本等相關文件及個人行李,至本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凡未登記者視同放棄,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備取生:本校正取生報到截止後,按缺額狀況於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8時以電話依備取順序逐一通知,備取生請於97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至本校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三)錄取新生完成註冊後,預訂於97年6月30日(星期一)赴新竹關西營區報到實施8週之新生入伍訓練,未完成入伍訓練或成績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開學日期為97年9月1日(星期一)。
(四)凡未依規定報到或於報到後發現冒名頂替、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在學期間發覺者,開除學籍;畢業離校後發現者,註銷其畢業資格(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並函請教育部備查。
(五)入學各科就讀之學生,除降班或特殊情形經核准者,得予轉科。

六、修業規定:
(一)修業年限:2年。
(二)畢業: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條件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1.修滿應修科目及學分。
2.規定年限內完成應受之實習或寒暑訓、軍事課程,且成績合格。

其餘規定請詳閱簡章。

97.01.28 資料來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