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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訊

97年台電養成班甄試公告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2008/08/12 ~ 2008/08/19
考試日期
2008/10/12 ~ 2008/10/12

考試地點

分設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

其他附件

報考方式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報名日期:97 年 8 月 12 日至 19 日
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繳費日期:97 年 8 月 20 日報名費(新臺幣900元)繳費截止
筆試日期:97 年 10 月 12 日

壹、班別及名額:

一、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94 名(北區 55 名、中區 19 名、南區 19 名、馬祖 1 名)

二、輸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42 名(北區 23 名、中區 8 名、南區 11 名)

三、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7 名(東區 7 名)

四、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27 名(北區 18 名、中區 5 名、南區 3 名、東區 1 名)

五、儀電運轉維護養成班 15 名(北區 15 名)

六、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29 名(北區 17 名、中區 5 名、南區 6 名、東區 1 名)

七、車床技術養成班 2 名(北區 2 名)

八、起重技術養成班 23 名(北區 15 名、中區 3 名、南區 5 名)

九、電銲技術養成班 14 名(北區 9 名、中區 2 名、南區 3 名)

十、化學技術養成班 16 名(北區 16 名)

十一、土木及地權養成班 52 名(北區 27 名、中區 10 名、南區 15 名)

十二、風機及柴油機維護養成班 7 名(北區 5 名、中區 2 名)

十三、資訊管理養成班 2 名(北區 2 名)

十四、綜合業務養成班 62 名(北區 30 名、中區 10 名、南區 18 名、東區 4 名)

以上共計 392 名(台電公司在職僱用人員報考「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97 年新進職員甄試」獲得錄取之缺額,於本次甄試相關班別增加錄取名額補足之。)

貳、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惟已屆 65 歲限齡退休人員不予培訓進用)。

四、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者、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者,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均准予報考。【註1: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註2:本項甄試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複試。】

參、各班應試科目、錄取名額及工作內容:

一、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94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基本電學 (50%)

北區 55 名
中區 19 名
南區 19 名
馬祖 1 名

擔任配電線路之裝設、維護、故障搶修等,多為從事室外高低壓帶電配電線路登桿(桿離地高度約 12 公尺 )高空作業(單腳掌與支持物最大接觸面積 1.6 公分 × 12 公分 )之體力消耗性工作。
擔任發電廠之運轉操作與設備維修。

 

二、輸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42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基本電學 (50%)

北區 23 名
中區 8 名
南區 11 名

一、各供電區營運處:

1. 輸電線路 ( 含地下電纜 ) 之裝設,多為室外輸電線路登桿、登塔高空(多為 20 公尺以上)或地下作業等體力消耗性工作。 ( 輸電組 )

2. 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及故障搶修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平地及山地和洞道,將來亦有可能配合業務需要,培訓擔任變電所日夜輪值工作。 ( 變電組 )

二、輸工處所屬施工處:

1. 輸電線路 ( 含地下電纜 ) 之裝設,多為室外輸電線路登桿、登塔高空或地下作業等體力消耗性工作。 ( 輸電組 )

2. 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及發包工程之檢驗等工作。 ( 變電組 )

三、電力通信處及所屬各通信區:

擔任通信設備、光纜裝設,故障搶修及現場檢驗等,及從事室外通信、輸電塔(桿)高空作業,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遍及全台各地 ( 包括山區)。 ( 輸電組 )

四、綜合施工處:

擔任機電工程工作單編擬及現場施工、檢驗等工作。 ( 變電組 )

 

三、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7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基本電學 (50%)

東區 7 名

同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同輸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四、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27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電工機械 (40%)

3. 專業科目 B
基本電學 (40%)

北區 18 名
中區 5 名
南區 3 名
東區 1 名

一、各核能發電廠:

擔任核能發電廠運轉值班,或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二、各水、火力發電廠:

擔任水、火力發電廠運轉值班,或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三、電力修護處及所屬各分處:

擔任各電廠發電設備之大修、檢修、搶修等,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轄區各地及離島。

四、北部施工處:

擔任火力電廠營建單位相關工程查驗及電氣設備之維修保固工作。

五、萬榮施工處:

擔任水力各項機電工程工作單編擬及現場施工、檢驗等工作。

 

五、儀電運轉維護養成班( 15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電子學 (30%)

3. 專業科目 B
數位邏輯 (50%)

北區 15 名

一、放射試驗室:

擔任輻射儀器校驗維修工作。

二、各核能發電廠:

擔任核能發電廠運轉值班,或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工作。

三、水、火力發電廠:

擔任水、火力發電廠運轉值班,或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工作。

四、北部施工處:

擔任火力電廠營建單位相關工程查驗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工作。

五、綜合施工處:

擔任機電工程工作單編擬及現場施工、檢驗等工作。

 

六、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29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機械原理 (50%)

北區 17 名
中區 5 名
南區 6 名
東區 1 名

一、核能發電處:

擔任核能發電廠非破壞檢測工作。

二、各核能發電廠:

擔任核能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三、各水、火力發電廠:

擔任水、火力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四、電力修護處及所屬各分處:

擔任各電廠發電設備之大修、檢修、搶修等,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轄區各地及離島。

五、和平、萬榮施工處:

擔任水力各項機電工程工作單編擬及現場施工、檢驗等工作。

 

七、車床技術養成班( 2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機械及車床常識 (50%)

北區 2 名

擔任第四核能發電廠機械設備維護與工作母機操作工作。

 

八、起重技術養成班( 23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機械及起重常識 (50%)

北區 15 名
中區 3 名
南區 5 名

一、核能組

擔任核能發電廠機械設備維護與起重吊掛工作。

二、修護工程組

1. 擔任起重吊掛及鉗工作業。

2. 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轄區各地 ( 含離島 ) 及夜間工作。

 

九、電銲技術養成班( 14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 (30%)

3. 專業科目 B
機械及電銲常識 (50%)

北區 9 名
中區 2 名
南區 3 名

一、核能組

擔任第四核能發電廠機械設備維護與電銲氣銲工作。

二、修護工程組

擔任各電廠發電設備之大修、檢修、搶修等,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及工場電銲及鉗工等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工場、本公司轄區各地,民營發電廠及離島。

 

十、化學技術養成班( 16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環境科學概論 (30%)

3. 專業科目 B
化學 (50%)

北區 16 名

擔任第四核能發電廠化學取樣分析作業、水處理與污水處理系統營運操作,以及各項環境保護作業或輻射防護等工作。

 

十一、土木及地權養成班( 52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工程力學概要 (30%)

3. 專業科目 B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50%)

北區 27 名
中區 10 名
南區 15 名

一、土木組:

1. 擔任火力發電廠土木工程施工、檢驗等工作。

2. 擔任變電、線路設備之土木及建築工程施工檢驗等工作。

3. 擔任營建單位各項土木及建築工程施工檢驗等工作。

4. 經管房屋之土木、建築修繕工程之查勘、設計、估價、檢驗員(監工)及發包工作。

二、地權組:

擔任各項變電、線路設備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

 

十二、風機及柴油機維護養成班( 7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10%)
英文 (10%)

2. 專業科目 A
物理機械常識 (40%)

3. 專業科目 B
基本電學 (40%)

北區 5 名
中區 2 名

擔任風機、柴油機之維護、故障搶修等,從事環境多為高溫、高噪音、 40 公尺 以上風機高空及攀爬作業之體力消耗性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本公司轄區各地 ( 含離島 ) 。

 

十三、資訊管理養成班 (2 名 ) :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20%)
英文 (20%)

2. 專業科目 A
計算機概論 (30%)

3. 專業科目 B
電腦網路概論 (30%)

北區 2 名

從事資訊應用系統程式設計開發、網路系統建置與管理及電腦資訊相關工作。

 

十四、綜合業務養成班( 62 名):

應試科目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1. 共同科目
國文 (20%)
英文 (20%)

2. 專業科目 A
企業管理概論 (30%)

3. 專業科目 B
經濟學概要 (30%)

北區 30 名
中區 10 名
南區 18 名
東區 4 名

從事各區營業處服務櫃台、客服中心、用戶電表指數抄錄、電費資料整理及計算、欠費催收,以及各區營業處、各供電區營運處及其他單位各種行政管理業務。

肆、報名日期:97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9:00 起至 97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24:00 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

伍、報名方式:

一、甄試簡章及報名表格已建置於台電公司網站,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本項甄試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通信及現場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表,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填表。

(一)報名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

(二)台電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 (可連結至報名網址)

二、網路報名應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費最遲應於 97 年 8 月 20 日(星期三)以前繳納完畢,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陸、初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

(一)日期及地點:97 年 10 月 12 日(星期日),分設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舉行,報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二)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作答時間及注意事項等將於入場證上說明,有關命題題型及計分如下:

1、共同科目:國文為測驗式試題及寫作一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專業科目:各班別之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3、測驗式試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均為單選題,採機器閱卷,各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畫記多於一個選項者倒扣該題所配分數3分之1,倒扣計至該科之實得分數為零為止,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非測驗式試題答對得該題所配分數,答錯或未作答者,不給分亦不扣分。

(三)入場證預定於 97 年 10 月 5 日前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 97 年 10 月 10 日尚未收到入場證,請自行上網(同報名網址)查詢列印憑以入場應試,如無入場證致影響個人應試權益,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四)筆試成績其中任何一科零分者(國文及英文合併計分),不得參加複試。如總成績相同時,將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英文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二、複試:

筆試後,將依成績高低及各班(區)錄取名額,通知報考人前往指定地點參加複試

(報考「輸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儀電運轉維護養成班」「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起重技術養成班」、「電銲技術養成班」、「土木及地權養成班」者,並於進入複試時,依筆試成績高低先後次序及志願選擇組別。)如經複試查驗不符報考資格者,即予取消資格。

柒、訓練:

一、訓練期間:在台電公司訓練所(含各訓練中心)、相關單位或指定機構接受課程及實習訓練,然後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用人需要、受訓學員之受訓成績及志願,分發相關單位工作訓練。上述課程及實習訓練,以及工作訓練期間合計1 年。

二、訓練期間待遇: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0,000 元。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給26,252 元)。

三、延訓及退訓:

(一)學員在訓練期間如訓練總成績不合格、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依有關規定予以延長訓練或退訓,不得請求旅費或其他補償。

(二)受訓學員如因本身志趣不合或其他原因自行請求退訓,或擅離訓練單位致被開除,或拒絕接受分發前往工作訓練單位報到,或拒絕簽訂勞動契約書而退訓者,應賠償在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教材文具費,以及台電公司負擔繳納之勞健保支出。

捌、僱用與待遇:

一、各學員於課程、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台電公司以新進僱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

二、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目前為月給 29,534 元)。

三、正式僱用後,若工作表現優異且考評合格者,得由分發單位核定調升如下:

正式僱用後第 2 年,得調升評價7等1級(目前為月給 32,815 元)。

正式僱用後第 3 年,得調升評價8等1級(目前為月給 36,097 元)。

正式僱用後第 4 年,得調升評價9等1級(目前為月給 39,378 元)。

其後升遷悉依台電公司「任雇調派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甄試相關訊息,將在台灣電力公司網站公告,請自行參閱。

(一)報名網址:http://recruit.taipower.com.tw/

(二)台電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 (可連結至報名網址)

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97 年度養成班甄試試務處」
地址:10016 台北市羅斯福路 3 段 242 號 11 樓,電話:(02)23666374,傳真:(02)23667203。

三、凡台電公司各養成訓練班次在訓學員、工作訓練學員,以及正式僱用人員(服務性工作人員除外)均請勿報名,如報考或錄取後經查覺,一律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