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試重要時程
(一)報名日期:自97年9月2日起至9月8日止。
(二)網路查詢及寄發入場證:應試人可於97年10月6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試場地點、位置及交通路線圖,另入場證將由該院以限時郵件寄發,應試人如於97年10月13日後尚未收到者,請電洽該院補發。
(三)甄試日期:97年10月19日(星期日)上午。僅設臺北試區,甄試當日須攜帶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備供查驗。
(四)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應試人可於97年10月20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五)試題疑義申請:自97年10月20日9時至10月21日24時止,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六)預定榜示日期:97年11月4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甄試結果,並開放查詢。
(七)寄發甄試結果通知書及合格證明書:甄試結果通知書自97年11月4日起,由台灣金融研訓院以限時郵件寄發。錄取者之合格證明書自同日由該院以限時掛號郵件寄發,如於11月11日後尚未收到者,請逕電洽該院補發。
(八)複查成績申請:自97年11月4日9時至11月5日18時止,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每科須付工本費50元,另加收限時掛號郵資25元。複查結果將於97年11月10日由該院以限時掛號郵件寄發。
二、甄試級別、應試資格、錄取名額
(一)甄試級別: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
(二)應試資格:現任專業職(二)內勤或外勤從業人員,甄試舉行前任本職階職務最近連續5年(92年至96年)年度考核均列甲等(80分以上),或現敘薪級已達專業職(一)最低薪級53級以上者。
(三)錄取名額:170名。
三、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方式:應試人應於報名期限內填妥報名表件,陳請主管核轉服務機構人事單位,經人事單位初核合格,並由人事主管於報名履歷表中「服務機構人事主管簽證欄」內蓋章後,由服務機構於9月11日前列冊連同應繳表件,核轉本公司人事處辦理集體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甄試一律由應試人向所屬服務機構人事單位辦理報名。
四、應試科目及甄試日程表
97年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應試科目及甄試日程表【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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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0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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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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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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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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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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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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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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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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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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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 至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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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至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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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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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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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普通科目「國文(作文與測驗)」:作文60%、測驗(單選題20題)40%,甄試時間2小時、
2、專業科目「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單選題50題,甄試時間1小時。
五、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一)職階晉升甄試以下列各項合併計算為總成績:
1、現職從業人員甄試舉行前最近五年之年度考核平均分數,占百分之四十。
2、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四十。筆試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
(1)專業職(一)晉升營運職,筆試成績,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2)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筆試成績,普通科目成績占百分之四十;專業科目成績占百分之六十。
3、任本職階職務之服務年資,占百分之十(每滿一年者一分,逾半年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未滿半年者零.五分,最高十分)。
4、曾取得與郵政業務有關之專業證照並經登錄者,占百分之十(每項一分,最高十分),其項目由經理部門依業務實際需要另訂之。
(二)職階晉升甄試錄取標準,依相關職階缺額訂定。但甄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三)「列入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成績計算之專業證照項目表」總計27項,同性質者僅採計1項。(請參閱應試人注意事項附表)
六、榜示及複查成績
(一)本甄試預定於97年11月4日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甄試結果,並開放查詢。甄試結果通知書自同日起由該院以限時郵件寄發;錄取者之合格證明書以限時掛號郵件寄發,如於11月11日後尚未收到者,請電洽該院。
(二)應試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應於97年11月4日9時至11月5日18時止,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每科須付工本費50元,另加收限時掛號郵資25元。申請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應試人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卷),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資料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