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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民九十三年志願役預備士官招生簡章

  • 更新日期
    2007.12.28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日期
待正式公告

考試地點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壹、報考資格:
一、學歷:
(一)國內、外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科系:以通信、資訊、電子及電機等科系。
二、對象:未婚男性、女性青年。
三、年齡:年齡廿五歲(含)以下(民國六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者)。
四、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方得報考。
五、僑生必須取得僑委會有關學歷及中華民國國籍證明者方得報考。
六、凡具雙重國籍者,應放棄他國國籍,檢附行政機關有效證明文件,並符合前述各項規定者,始得
  參加報名及體檢。
七、凡大陸來台、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以後香港來台者或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後澳門來台者,依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必須在台設籍滿二十年
  (含)以上,並符合前述各項規定者始可參加甄選。
八、曾受刑事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保護處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不在此限)及在校期間因品德言行方面有重大不良紀錄者,或
  經軍事學校開除,未滿三年者均不得報考,如於錄取報到後查覺屬實,一律開除或退訓。
九、如中途退訓或開除學籍者,未服役者,即依法補辦徵兵處理。
十、如於入學後發覺不符報名資格者,即一律開除或退訓。

貳、體檢:
一、體檢日期:即日起至五月五日止。
二、體檢地點:國防部指定之國軍醫院或衛生署所屬公立醫院,直接索取體格檢查表辦理體格檢查。
  (九十三學年度辦理報考軍事學校體檢醫院地址、電話及作業時間一覽表,請參閱附件一)
三、體檢要項:
(一)身高與體格指標值:
  1男性:一六0公分(含)至一九0公分(含)。體格指標值(BMI):一六.五至三十
    二。
  2女性:一五五公分(含)至一八0公分(含)。體格指標值(BMI):一七至二六。
  ※註:體格指標值計算公式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
   例:體重八十公斤、身高一七0公分,其BMI為「80/(1.7)2=27.68」。
(二)視力:矯正後視力為0.八(含)以上(兩眼配鏡各在六屈光度六00度以內)。曾經實施近
   視角膜手術(RK、ALK、PRK、LASIK)一年以上,且經體格檢查無後遺症者,得
   參加報考。
(三)如有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等明顯因素,經體檢醫院鑑定為不合格
   者,不准報考。
(四)如一般理學、血液、胸部X光、尿液、精神官能、地中海貧血及愛滋病篩檢等,凡不合軍校體
   格標準,或染有惡習者,均不得報考。
(五)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其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難以
   判定體位者不得報考,經審入學資格不符者,如於入學後發覺,一律以開除論處,考生及其家
   屬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凡不合體格標準、紋身或刺青者,均不得報考,如於錄取報到後查覺,即依規定於報到乙週內
   完成退訓手續,不得異議。
(七)其他檢查項目,依「國軍各軍事院校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軍官班中正理工學院之部規定辦理
   (附件二)。
四、注意事項:
(一)請攜帶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式二張及身分證明(國民身分證或學生
   證),並至醫院體檢組、醫勤組或社服室洽詢、安排辦理。
(二)辦理體檢所需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負擔:各辦理醫院體檢費用統一收費標準為新台幣一、二
   00元。考生辦理體檢時,一律按體檢表所訂項目依序完成,費用亦一次繳清,不受理分項付
   費等情事。
(三)考生於體檢(視力)時均不可戴隱形眼鏡。
(四)為避免影響檢查結果,致考生權益受損,請注意下列事項:
  1考生如欲於上午受檢,請於前一日二十三時後,勿再進食;如欲於下午受檢,請於當日上午六
   時後,勿再進食。
  2女性考生請避開生理期間受檢。
(五)體檢結果表請按各醫院所訂時間自行前往領取(約十日),並請注意醫院作業時間,以免延誤
   報名時程。
(六)如於體檢期間內,欲報考民國九十三年其他各國軍招考班次,請於醫院辦理體檢時,主動填報
   所需體檢表「份數」(申請份數以三份為原則,請自行準備所需照片)。

參、報名:
一、日期:九十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五月十四日止。
二、報名通訊處:台北市郵局第五八四號信箱「招生委員會」(郵遞區號:一00)。
三、聯絡電話:(O二)二三五六三一八O。

肆、報名手續:
一、自填報名表乙份,表內各欄務必以正楷詳實填寫,切勿潦草,並先行貼妥照片。(報名表如附
  表,或可來函索取及由考生自招生網站下載;表格限A4規格,其他表件不予採用)
二、繳驗戶口名簿影本(含雙親或監護人之戶口名簿)、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者可先以學生證影
  本替代,並於民九十三年七月卅日【複試】前完成補寄或於當日繳交)以資核對;報考人員如係
  服公職或與現任職單位有服務年限契約者,應於錄取報到前辦妥離職手續,於報到時附繳離職證
  明。
三、繳交自傳(含生涯規劃、社團活動經歷);另視個人狀況請提供外語考試證書、所屬科系畢業論
  文、專業著述及國家證照等,俾利口試時實施專業審查。
四、繳交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同體檢表照片)一式二張,背面書寫姓名,貼於報名表上。
五、繳交最近六個月內體檢表乙份。請自費前往軍校聯招指定之各地區國軍醫院或國防部指定之衛生
  署所屬公立醫院辦理體格檢查,經資審合格者,始得寄發准考證。(不合格者不寄發)
六、相關報名表件請以掛號信函寄達「招生委員會」,並請檢附回郵信封乙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
  址及郵遞區號,並貼足三十二元郵票。);報名表件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另所繳各項
  報名表件,於驗訖後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七、本項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體檢及報名所需提出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資料不符或偽造、變造、假借、冒用者,一律取消報名
  資格;若經錄取後,發現上述情事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亦取消錄取資格,並依法追究責任。
九、簡章資料內容可上網查詢「國防部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mnd.gov.tw)
  查詢或下載。

伍、測驗:
一、初試:完成報名手續並經資審合格者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前寄發准考證通知參加初試(筆
  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
(一)測驗日期: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星期四)。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並經台北市政府公告
   當日不上班,則順延至七月六日(星期二)舉行。
(二)測驗地點:泰北高中-台北市士林區福林路二四0號。
(三)測驗科目:國文、英文、性向測驗及智力測驗。
(四)國文:古文觀止及應用文;英文:字彙、文法、閱讀測驗及作文。
(五)具有與通信、資訊、電子、電機等報考科系相關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甲級加十五分、乙級加
   十分、丙級加五分(加分採乙次為限);具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獲「中級」(含)以上
   合格證書、托福成績一九七分(含)以上證明,加五分;相關語文初級證照(證明)加三分
   (英檢成績以報名截止日前二年內之成績為準)。
二、複試:初試各項成績達合格標準者,另行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前書面通知參加複試;不合格
  者不另通知。
(一)測驗日期:九十三年七月卅日(星期五)。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並經台北市政府公告
   當日不上班,則順延至八月五日(星期四)舉行。
(二)測驗地點:泰北高中-台北市士林區福林路二四0號。
(三)測驗科目:口試及基本體能評量(含仰臥起坐、引體向上、徒手跑步等三項,評量標準請參閱
   基本體能評量表)。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民九十三年甄選大學畢業工作幹部招生基本體能評量表

項目

仰臥起坐
(一分鐘)
男:引體向上
女:屈臂懸垂
跑步 備考
區分

參考
標準

男生 二十次 二次 十分鐘(1600公尺)  
女生 十五次 十秒 八分鐘(1200公尺)  

三、筆試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均不予通知複試。
四、考生應遵守考試規則,凡有舞弊者,監考官視情節輕重得予以制止、停止作答、沒收其試卷驅離
  考場或通知試務組處理,並記載事實送招生委員會備查。

陸、錄取:
一、依國文35%+英文35%+口試30%比例加總計分,按專長科系、成績高低排序,由本局擇
  優錄取。凡有任何一科缺考、零分或智力測驗成績未達九十分或複試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二、本項考試不寄發成績單或提供成績察查。
三、錄取通知單於九十三年八月廿七日前寄發;未錄取者不再通知。
四、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期限內報到入學,逾期取消入學資格,但因特殊事故,經檢附有效證明者,得
  於報到日期後乙週內,准予延期入學。
五、錄取人員於報到前接獲兵役通知或已入營服役,請以本局錄取通知公函逕至縣市政府役政單位或
  所屬部隊辦理相關事宜。
六、錄取人員於在學期間體格產生變化,經國軍醫院證明,未達招生簡章所定標準,依「軍事學校學
  員生修業規則」應予退學,考生及其家長不得異議。

柒、報到日期:九十三年九月六日(星期一)。錄取人員報到時應繳交正式學歷證件、公職機構離職
  證明;報到所需鐵、公路交通旅費,於報到後檢據由本局核實發給。

捌、修業及服役規定:
一、修業期限六個月,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授予軍事教育學資,並發給結業證書。
二、結業後依國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之規定,以下士任官,服「志願預備士官
  役」三年。
三、服役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得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辦理續服現
  役;未續服現役者,依規定辦理退伍。

玖、結業分發:本局各電偵單位。

拾、待遇及前途發展:請考生自行上國防部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mnd.gov.tw或向國國軍人
  才招募中心洽詢,免付費諮詢電話:0八000000五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