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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訊

97年第3梯次陸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招生公告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2008/10/07 ~ 2008/11/14
考試日期
2008/12/20 ~ 2008/12/20

考試地點

其他附件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壹、招生對象及資格:

一、對象:
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具學士學位以上之未役男性青年,並符合本簡章所定之資格標準,志願服務軍旅者。

二、資格:

(一)年齡限制:

限65年10月27日以後出生。

(二)體格限制:請參閱簡章。

貳、招生科別及需求員額:

一、本次預定正額錄取男性263員,並以各部隊實需得予增額錄取,各招生科別需求員額如下表:

民國97年第3梯次陸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招生需求員額表
科別
民間專長
畢業科系(所)
員額需求
合計
步兵
不限科系(所)
北基宜
桃園新竹
台中
95
7
27
15
雲嘉南
高屏
花東
10
20
13
金門
馬祖東引
澎湖
2
1
0
砲兵
不限科系(所)
北基宜
桃園新竹
台中
105
10
30
12
雲嘉南
高屏
花東
10
24
12
金門
馬祖東引
澎湖
0
4
3
裝甲
不限科系(所)
北基宜
桃園新竹
台中
63
4
21
8
雲嘉南
高屏
花東
0
21
0
金門
馬祖東引
澎湖
5
0
4
總計
263員

二、志願選填規定:考生得依志願自行選擇任一之官科及地區,最多得選填5個志願。

三、考生於報名表上選填之志願軍種(單位)科別一經完成通信報名後,一律不得申請更改。

四、經公告錄取之軍種(單位)科別一律不得變更,考生及家長不得有異議。

五、「陸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招生委員會)得針對各項成績均達錄取標準,惟因志願選填不足或額滿而未獲錄取之考生預列備取人員,各梯次正額錄取人員及備取人員遞補順序將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提供考生查榜。入營報到3日內如有未報到或退訓員額時,則依備取人員成績排序及選填志願表中軍種之先後順序(考生畢業科系(所)仍應符合官科專長限制),予以公告遞補,獲遞補人員應於公告報到時間內依前條規定完成報到,凡未依指定時間、地點或經查資格不符錄取標準者,不得辦理報到。

參、報名程序:

一、各梯次期程:

陸軍97年第3梯次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各梯次報名及作業期程表
梯次
第3梯次
體檢日期
即日起至10月31日
網路填表通信報名日期
10月27日至11月14日
准考證寄發日期
11月28日
考試日期
12月20日
放榜及錄取通知單寄發日期
12月30日
入營報到日期
98年1月12日

二、體檢(自費新台幣1,200元)︰

(一)體檢時間:依表定時間辦理,逾時視同報名下一梯次。

(二)體檢地點:指定之國軍醫院或公立醫院辦理(97年指定體檢醫院地址、電話一覽表,請參閱簡章附件2)。

(三)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伍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所定標準,核予退訓處理。

(四)體檢方式:採「網路預約」制,依規定期程,由考生自行上網登入「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rdrc.mnd.gov.tw)辦理預約。

(五)考生欲於上午受檢者,請於前1日2300時後,勿再進食,欲於下午受檢者,請於當日0600時後,勿再進食,以免影響檢查結果,致權益受損。

(六)考生僅得擇一指定醫院辦理體檢,一經受檢即不得再赴其他醫院辦理體檢。

(七)考生應妥為保存體檢表正本1份,於入營報到時繳交,以利體格資料查驗及建檔使用。

(八)考生如已報考97年國軍其他招生班隊(如:空軍飛行常備軍官班、軍事情報局專業軍官班等班次),持有民國97年4月1日以後辦理之合格體檢表,亦可憑該表參加報名,免再重覆辦理體檢。但檢附本班隊以外之其他班隊體檢結果報考,以報名梯次報名起始日6個月內有效,並以本班隊標準審查之。

三、報名(免費):一律採通信報名方式辦理。

請使用本班隊報名專用信封(請逕向各地區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索取),於各梯次報名期間,將下列報名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675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207號4樓」、「陸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招生報名處」(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不受理重複報名。

(一)報名表1份:請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rdrc.mnd.gov.tw)按報名步驟完成報名表下載後填寫1份,並於簽名欄親筆簽名(附件3)。

(二)考生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須見兩耳光面紙)一式2張(不得配戴深色照片,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背面填寫姓名,分別浮貼於報名表上。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分別實貼於報名表上。

(四)學歷證明: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在校生請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就讀科系(所)名稱),入營時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未繳交者不得辦理入營)1份。

(五)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不得以戶口名簿代替)。

(六)中華民國技術士或國家專業檢定證照或高普考合格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無取得者免附)。

(七)至前述指定之國軍醫院或公立醫院自費辦理之體格檢查表影本1份。未役役男已參加役男體檢者,應加附「役男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體位證明影本1份。辦理體檢中者,應切結同意於錄取報到入營後1個月內補驗證,若不合體格規定標準者,依規定予以退訓,當事人與家長不得異議。

(八)回郵信封2個,請分別貼足新台幣32元郵票並填寫清楚考生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以利辦理郵寄准考證及錄取通知單(如未貼足郵資或收件人姓名、地址填寫不清錯誤而致使郵件逾時或遺失者,考生應自負責任)。

(九)上述各項資料應於當梯次報名截止日(以郵戳日期為憑)前繳交,缺件者視同不合格人員,不予核發准考證。

肆、考試日期及地點:

一、考試日期:依本簡章表定期程辦理。

請考生依准考證所列地點及時程按時參加各項鑑測。

區分
節次
時間
考試項目
附記
上 午
第1節
0930~0940
報到及預備

1、國文、英文測驗超過9時50分以後不得進場。

2、智力測驗超過14時05分以後不得進場。

3、口試及體能鑑測時間如有異動必要時,得於通知考生後,依當日天氣狀況彈性調整。

0940~1120
國文英文測驗
下 午
第2節
1330~1350
閱讀智力測驗指導說明
1350~1355
發放題本及答案卡
1355~1445
1445~1450
收繳題本及答案卡
第3節
1500~1510
報到及預備
1510~1610
口試
第4節
1620~1630
報到及預備
1630~1730
體能鑑測

二、考試地點:分設北、中、南3個考區同時舉行,考生於報名表上任選1個考區應試,考試地點經選填並完成報名後,一律不得申請更改。

(一)北區:陸軍專科學校,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4段113號。

(二)中區:陸軍58砲指部,地址:臺中縣神岡鄉圳堵村神清路163號。

(三)南區:陸軍軍官學校,地址:高雄縣鳳山市維武路1號。

伍、考試科目、配分、作答方式、成績計算及命題範圍:

一、區分:國文英文智力測驗、口試及體能鑑測。

二、國文、英文科目試題配分、命題範圍、配分比例:

(一)試題配分:國文及英文每科配分100分,每科考試題數均為40題(每題2、5分),總分計200分。

(二)計分方式:測驗成績採不倒扣方式計分;測驗試題採用選擇題,每題有四個選項,考試為單一選擇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依題意選出最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答案卡填寫注意事項及作答樣例(如附件4)。

(三)命題範圍及配分比例:

1、國文:應用文(20%)、中國文學史(20%)、古今文選(20%)、孫子兵法(40%)。

2、英文:單字(40%)、文法(30%)、閱讀測驗(30%)。

(四)國文及英文考試科目所用教材,以現行教材為主,惟不受限於現行教材內容。

三、志願役專業軍官班套書

四、體能鑑測項目:男性1600公尺徒手跑步。

(一)體能鑑測時如遇大雷雨等特殊狀況不宜實施徒手跑步測驗時,得由試場主任會同司令部體能鑑測督導官研商後,報請招生委員會發佈改測體能鑑測替代項目:男性1分鐘內完成標準伏地挺身動作20次為合格。替代項目動作標準說明如下:

1、伏地挺身動作標準:俯地、直臂轉曲臂,手臂彎曲角度小於90度,雙臂內關微貼於胸部外側,雙腳伸直併攏,腳尖著地,上下直臂轉曲臂來回計1次。

(二)體能鑑測徒手跑步項目評分依據國軍體能測驗成績評分標準計算(附件5)。

五、智力測驗科目採電腦閱卷,應使用2B黑色鉛筆作答,請考生自備2B黑色鉛筆,答案卡上不可使用修正液(帶),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陸、測驗一般規定:

一、凡國文及英文、智力測驗、口試及體能鑑測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繼續參加爾後各科測驗。

二、考生應恪遵「考試規則」(如附錄1),違犯考試規則之考生按「違規扣分標準」(如附錄2)辦理。

三、考試日期及地點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有變更必要時,「本招生委員會」將於考試日期前1天透過媒體及在「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

四、每節測驗開始後遲到逾10分鐘者,一律不得入場,並取消應考資格。

(一)各節測驗時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並請於體能鑑測時自備舒適之體育服裝及運動鞋。

(二)監考人員應將體能鑑測成績登錄於准考證,並蓋章核對。

(三)體能鑑測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五、口試合格標準為60分(含)以上,口試內容以家庭狀況、學習過程、工作經驗、生涯規劃、軍事常識、時事新聞、專業知識等為主。

六、智力測驗合格標準為100分(含)以上,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七、考生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得申請補發,惟以1次為限,申請補發應於考試開始前,持國民身分證及原報名時繳交之照片(1張)至考區試務中心辦理補發事宜。

柒、成績評定與錄取:

一、採計國文、英文、智力測驗、學歷(證照)加分等4項成績總分(加分以學歷或證照擇1高分者,並以1次為限),由高而低依序錄取。

加分規定說明:

(一)學歷加分:具碩士學歷以上考生予以加分20分。

(二)證照加分:與報考官科(專長)相關之中華民國技術士或國家專業檢定證照或高普考合格證書予以加分10(20)分(甲級(高考)予以加分20分,乙級(普考)予以加分10分)。

二、加分以學歷或證照或特別加分,擇1高分者,並以1次為限。

三、總分相同時,依國文、英文、智力測驗、學歷加分或證照加分之次序,較高者優先錄取,如皆相同時,則予以增額錄取

四、國文及英文、智力測驗、口試及體能鑑測,任一考試科目缺考,或任一項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通知:

表定期程當日上午0900時,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提供考生自行上網查詢考試成績及錄取結果,並寄發錄取通知單。

六、考生如對公布之成績有異議,應於成績公布次日3日內(以郵戳為憑)填具「考試成績複查表」(如附件6),附限時掛號32元足額郵資回郵信封,郵寄至「本招生委員會」,地址為10675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207號4樓(並得先行於每日0800時至1700時止傳真至「本招生委員會」,傳真電話:03-4807006,請於傳真後即時以電話03-4807167或03-4806734確認)辦理成績複查,複查以1次為限(「智力測驗」成績不接受複查)。

捌、入營報到及基礎教育期間相關規定:

一、入營報到時間:

錄取人員應依錄取通知單規定時間(報到當日0800時至1700時),持畢業證書正本或蓋有畢業學校核對章影本(繳驗後發還)、體檢表正本(未役役男另應攜帶「役男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體位證明正本)及規定攜帶物品自行至後備906旅(嘉義中坑)完成入營報到。凡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或報到時未繳交規定之證明文件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入營日期、報到地點如有變更,由陸軍司令部另行公告,並於錄取通知單規定之。

二、基礎教育:自入營報到之日起,接受預備軍官基礎教育32週,期滿成績合格者,由陸軍司令部(單位)辦理單位分發,第3梯次統一於98年8月30日任官。

三、受訓地點:

(一)入伍訓練:於後備906旅(嘉義中坑)。

(二)分科教育(含部隊見習):依各兵科學校教育計畫規劃地點實施。

玖、任官、服役:

一、基礎教育期滿且結訓測驗成績均合格者,初任少尉,基本薪資4萬2,710元(以96年薪資為例)(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自少尉任官之日起算,服預備軍官役,役期5年。

二、服役期間任官停年屆滿,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逐階晉任。

三、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得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作業規定」申請續服現役;未經核定續服現役者,應依規定於役期屆滿時辦理退伍。

四、因年度考績、考核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致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之現役最少年限者,應依「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及賠償辦法」按比例賠償所受領之公費待遇及津貼。

拾、福利、待遇:

一、錄取人員於基礎教育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學生親屬不適用現行軍人眷屬之各項福利優待等。

二、受訓期間及任官服役期間相關權利、義務、福利、待遇,依國防部訂頒之相關法令辦理(請參考國防部網站:www.mnd.gov.tw相關網頁)。

拾壹、一般規定:

一、預定之報名、體檢、考場、考試日期、入營等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必要時,「本招生委員會」得於完成公告程序後,依實際狀況彈性調整。

二、簡章及報名專用信封索取:
請逕向各地區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索取(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00-050),簡章電子檔亦可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rdrc.mnd.gov.tw)下載參閱(簡章內容如有更動,以另行公告內容為主)。

三、考生於受訓開始至任官命令生效之日前,因志趣不合或其他因素考量,得申請辦理自願退訓,任官命令生效之日起應服滿至少5年預備軍官役役期,服役期間除依相關法令規定外,不得申請辦理提前退伍。

資料來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