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98年2月5日起至98年2月11日止,送交服務機關初審,並請各機關於98年2月16日前備文核轉本校
二、報名資格:
1、本校專科警員班第24期正期學生組行政警察科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前3名,經銓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人員,成績優良,年齡52歲以下(民國4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得報名參加初試,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班行政警察學系。
2、本校專科警員班第24期正期學生組消防安全科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前3名,經銓敘合格實授之現任消防人員,成績優良,年齡52歲以下(民國4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得報名參加初試,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班消防學系。
3、97年年終考績(成)列乙等以上
4、 服務期間之獎懲紀錄,功過相抵後獎多於懲,且未列教育輔導對象
三、錄取名額:
1、二年制技術系班行政警察學系錄取至多4名
2、二年制技術系班消防學系錄取至多1名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98年3月25日(星期三)
二、考試地點: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53號
三、考試科目: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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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警察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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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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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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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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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占60%、公文採申論式試題占20%、測驗式試題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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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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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單選40題,每題4個選項,每題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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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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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實務(消防機械、消防勤務、火災原因調查、危險物品管理、緊急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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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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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 、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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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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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錄取標準:
1、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2、按考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以國文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國文分數相同時,則以英文科分數高低依序錄取。英文分數相同時,行政警察學系依序以警察法規、警察勤務、刑法等科成績較高者錄取;消防學系依序以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消防實務、火災學等科成績較高者錄取
資料來源:警察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