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察主要負責一般行政工作,包括戶口查訪、一般管區或特定路線巡邏、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臨檢、派出所值勤台值班、突發事件機動備勤等。
警察人員考試分為兩種,一種是「警察特考」,只限定警校生報考;另一種是一般民眾皆可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凡年齡在18至37歲都可應考。
行政警察占一般警察特考需用名額大宗,以去年四等特考為例,行政警察需用名額2千多人,消防警察需用名額為700人。行政警察分發單位,主要為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在縣市警察局,行政警察的工作分內、外勤,內勤負責各項業務工作規畫、文書處理等,外勤則從事派出所、交通、保安、刑事偵防等第一線工作。
至於薪資,以四等行政警察為例,訓練後分發擔任「一線三星」的外勤警員,本俸加上專業加給、警勤加給,1個月薪水可達4萬5千多元;如果再加上超勤津貼,加起來收入可達6萬多元。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