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增列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55名。
依據:民國105年6月2日考試院第12屆第89次會議決定。
公告事項:
一、增列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需用名額26名(輪機組14名、航海組12名),連同該類別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37名(輪機組20名、航海組17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63名。
二、 增列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29名(高員三級8名、員級24名、佐級97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031名(高員三級104名、 員級226名、佐級701名),合計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160名(高員三級112名、員級250名、佐級798名)。
三、本2項考試各等別、類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如統計表。
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