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3項考試各等別(資位別) 及類別(類科)設置情形如下: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14類別組共400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5類別組共2,295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695名。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二等考試設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等2類別組計2名、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7類別組共73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別組共2,392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467名。
三、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考試設法律廉政等6類科共28名、員級考試設法律廉政等9類科共175名、佐級考試設事務管理等10類科共1,354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557名。
本3項考試定於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在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8考區同時舉行,應考人可於報名時選擇考區,就近應試。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僅設臺北考區,第一試外語口試於107年6月11日舉行。
有關報名事項預定於107年2月9日公告,屆時請應考人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參閱。
新聞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