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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新聞與修訂法規

考試新聞

114年初等考試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主旨:舉辦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設一般行政等17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28名。
(二)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
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三)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
(四)本考試各類科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
考試期日計畫表/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114年1月4日(星期六)。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5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起至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須於113年11月1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
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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