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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動態】考試院院會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第34條之1修正草案

  • 更新日期
    2009.01.13

考試院院會今(8)日審議通過行政院函請會銜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第34條之1修正草案,放寬專科以上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兼職及留職停薪借調的範圍。院會決議同意會銜,另有關考試院就本條例之修正意見部分,請行政院參考辦理,逕送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林秘書長水吉表示,行政院為明確規範專任教育人員得兼職、留職停薪之情形,並爲促進產學合作,使學術理論與產業實務經驗能充分結合,放寬專科以 上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的專任教師兼職及留職停薪借調的範圍,經於民國97年10月16日行政院第3114次會議決議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第34條之1修正草案,並函請考試院會銜。
今日院會決議,就本條例之文字修正意見部分(含同意銓敘部擬議請行政院於本條例第34條說明欄補充敘明不受限制之事項),請行政院補充敘明後,逕送立法院審議。至於體例及實質內容之修正意見部分,則請行政院審酌表列之本院意見,決定是否於本次會銜案即予參採修正。

資料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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