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名稱、第2條條文及附表。99年1月1日起,應試科目中的「保險法規概要」、「保險學概要」、「海商法概要」等科目,將由申論式試題修正為申論式與測驗式的混合式試題。
考試院林秘書長水吉表示,本考試設財產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經紀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等6類科,為配合考試類科實際內容,本次修正考試規則名稱。另保險業管理辦法業於97年1月9日廢止,同日並發布「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現行應試科目括弧內容因此作部分修正並移至命題大綱中,以利命題作業及應考人準備考試。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考試規則名稱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規則」,相關條文並配合修正。
二、配合保險業管理辦法廢止,將本考試6類科應試科目「保險法規概要」括弧內容刪除,納入命題大綱規範。
三、本考試6個類科應試科目原均採申論式試題,為加強考試科目的廣度,99年1月1日起將「保險法規概要」、「保險學概要」、「海商法概要」等科目由申論式試題修正為申論式與測驗式的混合式試題
資料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