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條文暨其附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預告表一份(如附表),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公告事項: 擬訂機關:考選部。 擬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 前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條文暨其附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之「考試法規下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任何人得於民國98年7月2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傳真:02-22361340、電子郵件:0262@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