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水利人員考試規則暨其附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草案」預告表一份(如附表),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公告事項:擬訂機關:考選部。擬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前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水利人員考試規則暨其附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之「考試法規下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任何人得於民國98年8月23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傳真:02-22361340、電子郵件:0262@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