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15日發文字號:選高字第0981400641號 主旨:公告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第7條及附表一「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郵政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附表二「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附表三「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公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附表四「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港務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請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擬訂機關:考選部。二、擬訂依據: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10條及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第3條。三、預告期間:98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1日止。四、公告刊載: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項下及聯合報(98年10月15日刊登1日)。五、任何人得於98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或電話向本部高普考試司第3科(電話:02-22369188轉3081、3086,傳真:02-22366540,地址: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