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10日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0991500605號主旨:公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第8條暨其附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二、擬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三、「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第8條暨其附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下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四、任何人得於民國99年6月15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傳真:02-22361340、電子郵件:<0262@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