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考試新聞與修訂法規>【法規動態】修正災害防救法條文
歷屆考古題討論區

提供您各種國家考試、國營事業招考 (台電中油台水中華電信招考等) 及專技證照考古題,題目還在陸續增加中。

歷屆考古題討論區
鼎文公職題庫網

涵蓋公職國考、專技證照、公民營機關、金融證照等題目。並針對試題做精闢解析, 每科數千題可供大量練習,是您上榜利器。

考試新聞與修訂法規

法條動態

【法規動態】修正災害防救法條文

  • 更新日期
    2013.01.09

修正災害防救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641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6 條條文


第 26 條 各級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應置專職人員,鄉(鎮、市、區)公所於未置專
職人員前,得置兼職人員,執行災害預防各項工作。

考試新聞與法規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