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本廠為中央銀行轉投資生產事業機構,主要任務為經營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造、銷燬、回籠硬幣整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
■報考須知
- 報名日期:約為考試前1個月開始受理報名。
- 考試日期:非固定舉行。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考試地點:試場設置於台北地區。
■報考資格: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性別:不拘。
(三) 年齡:不限。
(四) 學歷:
1. 分類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評價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五) 其他: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中央造幣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第5條及相關規定,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不予進用或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7. 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考試特色
主要在不妨礙流通硬幣及紀念幣生產任務下,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兼營紀念章、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
待遇與薪資
(一) 分類職位: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分類職位4等1級試用,月支46,025元;退休撫卹資遣比照經濟部所屬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二) 評價職位:為純勞工身分;參加勞工保險,以評價職位6等1級操作員試用,月支27,180元;退休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撫卹資遣適用勞動基準法
報考須知
報名日期:約為考試前1個月開始受理報名。
考試日期:非固定舉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考試地點:試場設置於台北地區。
報考資格: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性別:不拘。
(三) 年齡:不限。
(四) 學歷:
1. 分類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 評價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五) 其他: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中央造幣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第5條及相關規定,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不予進用或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7. 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9.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且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
10. 曾在中央造幣廠被免職或未經奉准而擅自離職者。
11.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設籍未滿10年或其他法令規定不予進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