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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公告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
2007/05/28 ~ 2007/06/06
考試日期
2007/08/18 ~ 2007/08/19

考試地點

其他附件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壹、考試等別、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詳如
  附表一:暫定名額
  附表二:應考須知
  附表三:考試日程表
二、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詳如
  附表四:暫定名額
  附表五:應考須知
  附表六:考試日程表
三、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
  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
(一)第一試:民國96年8月18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一)。
(二)第二試: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
二、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一)第一試:民國96年8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
(二)第二試: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
(三)第三試:第二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

參、考試地點:台北市。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
  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
(一)飛航管制科:應考人於報名時應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初檢合格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
   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一試。經第一試錄取者,應經體格複檢,體格複檢不合
   格者,不得應第二試。
(二)航務管理科: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
   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二、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經
  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
  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三、本二項考試體格檢查標準,分別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
  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
  表之規定辦理。

陸、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6年5月28日起至6月6日止(無論採印刷紙本報名或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均須
  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戳日期
  以96年6月7日前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一)採網路報名者:不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本部網址www.moex.gov.tw,點選網路
   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
   名,並下載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為免報名截止日前應考人集中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
   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儘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二)採印刷紙本(非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A時間:自民國96年5月28日起至6月6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8時,週六上午8時
    30分至下午4時30分,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B地點: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
    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C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A時間:自民國96年5月23日起至5月31日止。
   B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C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
    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05931231;帳戶: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
    社),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回件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
    約220公克)之A3大型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6年民航特考報名書表」或
    「函購96年調查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
    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柒、後備軍人之優待:後備軍人應繳規費,依照規定數額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捌、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二項考試應考須知。
 
96.05.18 資料來源(考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