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等別、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各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
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
附表
|
等別
|
類別
|
職組
|
職系
|
類科
|
暫定需用名額
|
小計
|
一般錄取
分發區
|
蘭嶼錄取
分發區
|
三等
|
行政
|
普通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5
|
1
|
6
|
一般民政 |
一般民政 |
2
|
|
2
|
社會行政 |
社會行政 |
3
|
|
3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4
|
|
4
|
文教新聞行政 |
教育行政 |
教育行政 |
1
|
|
1
|
財務行政 |
財稅行政 |
財稅行政 |
3
|
|
3
|
會計 |
會計 |
1
|
|
1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經建行政 |
2
|
|
2
|
地政 |
地政 |
地政 |
4
|
|
4
|
技術
|
農林保育 |
農業技術 |
農業技術 |
10
|
1
|
11
|
林業技術 |
林業技術 |
3
|
|
3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29
|
|
29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5
|
|
5
|
畜牧獸醫 |
獸醫 |
公職獸醫師 |
1
|
|
1
|
技藝 |
技藝 |
家政 |
1
|
|
1
|
合計
|
74
|
2
|
76
|
四等
|
行政
|
普通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5
|
|
5
|
一般民政 |
一般民政 |
9
|
|
9
|
社會行政 |
社會行政 |
4
|
|
4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1
|
|
1
|
文教新聞行政 |
文化行政 |
文化行政 |
1
|
|
1
|
教育行政 |
教育行政 |
2
|
|
2
|
財務行政 |
財稅行政 |
財稅行政 |
1
|
|
1
|
法務行政 |
司法行政 |
法警 |
3
|
|
3
|
矯正 |
監所管理員 |
1
|
|
1
|
外務行政 |
外交事務 |
外交行政人員 |
1
|
|
1
|
衛生環保行政 |
衛生行政 |
衛生行政 |
2
|
|
2
|
技術
|
農林保育 |
農業技術 |
農業技術 |
1
|
|
1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9
|
1
|
10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2
|
|
2
|
電機工程 |
電子工程 |
電子工程 |
6
|
|
6
|
合計
|
48
|
1
|
49
|
五等
|
行政
|
普通行政 |
一般行政 |
一般行政 |
12
|
|
12
|
一般民政 |
一般民政 |
1
|
|
1
|
社會行政 |
社會行政 |
4
|
|
4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2
|
|
2
|
法務行政 |
司法行政 |
錄事 |
2
|
|
2
|
合計
|
21
|
0
|
21
|
總計
|
143
|
3
|
146
|
備註:一、上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
二、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用人需求時,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民國97年11月29日(星期六)至12月1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民國97年11月29日(星期六)至11月30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97年11月29日(星期六)。
參、考試地點: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為一般錄取分發區及蘭嶼錄取分發區,並設北部、中部、南部、東部花蓮及東部台東五考區,分別在台北、南投、屏東、花蓮及台東五地區同時舉行。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本項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考試之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須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其體格檢查標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陸、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7年9月1日起至9月10日止。(網路下載書表報名截止時間為9月10日下午5時,無論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或一般紙本報名,均須於9月1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及一般紙本報名二種(請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一)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或直接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register.moex.gov.tw)進行報名,下載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並須將報名表件及應考資格證件等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程序。為避免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前應考人集中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二)採一般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1)時間:自民國97年9月1日起至9月10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2)地點: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或22369188轉3215)。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1)時間:自民國97年8月28日起至9月3日止。
(2)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段74號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
(3)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50029765;帳戶: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230公克)之A3大型信封1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7年原住民族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收件截止日期:無論採網路下載書表報名或一般印刷紙本報名,均須於民國96年6月30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項考試應考人應繳報名費依規定數額一律減半優待,後備軍人身分者不再優待。三等考試為新台幣550元、四等考試為新台幣500元、五等考試為新台幣400元。
五、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