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身障應考人參加國考的權益,考試委員建議考選部參考大考中心、國外做法,考量障別、障礙程度、試題型態等,給予身障考生彈性的考試延長時間,以維護身障應考人權益。
根據現行考選部規定,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延長時間,未考量不同障別、試題型態,每節一律只能延長20分鐘。考試委員黃婷婷等人共同提案,請考選部放寬身障考生考試時間。
考試委員提案內容指出,大考中心舉辦大學學測、指考時,身障考生延長時間規定較寬鬆,考生得以依照不同科目及障別,申請延長30分鐘、50分鐘。另外,美國、德國等身障申請延長時間,也比台灣國考彈性,如德國可申請延長30分鐘、1小時、1.5倍、2倍時間等。
考試委員表示,考選部規定身障生每節最多只能延長20分鐘,主要是考量防弊,避免題目外洩。因此建議可以參考大考中心防弊措施,如:一般生先考,而且「考試開始60分鐘不得離場」,身障生再應考,就不會有洩題之慮。
曾為清大資工系教授的考試委員黃婷婷表示,她有資工系的學生是視障者,能力非常好,只是讀圖解題比較耗時。這些視障學生的學習障礙,讓她感受到國考考試應該對不同障礙者更友善。
也有考試委員實際至身障考生試場考察,發現視障考生透過螢幕看放大試題時,每頁只能看3行,光是看完題目就花費不少時間;另外考選部9月初舉辦身障應考人座談會,不少身障者也反映,期待放寬延長考試時間。
政治大學公行系主任陳敦源表示,贊同放寬身障應考人應試延長時間,因為身障類別很多,針對不同障礙別、不同的障礙程度,有彈性的規定會比較好。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