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主要因應司法院、法務部人力之業務需要舉辦;由於報名資格不限制是否為法律系畢業,因此非法律系的考生也可從事司法事務有關的工作。
司法職系:基於司法行政、法院書記、執達、觀護、法院公證、法警、行政執行,從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 司法行政:含民事、刑事、檢察、監所、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非訟事件、公設辯護及司法保護等。
(二) 法院書記:含訴訟與強制執行筆錄製作、拘票、提票、押票、搜索票與通緝書等填發、傳票與裁判書之制作送達、裁判執行、訴訟輔導等。
(三) 執達:含...
考試特色
1. 享有公保及保險。
2. 享有退撫基金。
3. 享有國民旅遊卡、婚喪補助、購屋超低率貸款等相關優惠與福利。
4. 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可以有計畫安排自己的休閒生活。
薪資與待遇
(一) 三等:
1. 司法官:司法官經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于級支給43,350元;訓期滿及格擔任候補法官或檢察官,薪資
約100,000元。
2. 觀護人:薪資約55,000 ~ 60,000元。
3. 公證人:薪資約60,000元。
4. 監獄官:薪資約60,000元。
5. 家事調查官:薪資約50,000元。
6. 法院書記官:薪資約60,000元。
7.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財經事務組):薪資約70,000 ~ 80,000元。
8.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組):薪資約75,000 ~ 85,000元。
9. 心理輔導員:薪資約45,000 ~ 50,000元起。
10. 心理測驗員:薪資約45,000 ~ 50,000元起。
(二) 四等:
1. 法警:薪資約40,000 ~ 50,000元。
2. 執達員:薪資約45,000 ~ 50,000元。
3. 執行員:薪資約45,000 ~ 50,000元。
4. 監所管理員:薪資約50,000 ~ 55,000元。
5. 法院書記官:薪資約48,000 ~ 55,000元。
(三) 五等:
1. 錄事:薪資約32,000元(含專業加給)。
2. 庭務員:薪資約32,000元(含專業加給)。
【註】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